为此,针对南海问题,我国应快速补正以下领域及措施,主要为:第一,适时发布中国针对南海问题或断续线的政策性立场声明(学者版、政府版)。第二,切实实施《海岛保护法》,尤其应对南沙群岛再次普查,重申命名,并加强行政管理;加快对已管控岛礁的保护和管理,创造条件设置诸如航行标志、气象观测站等公益设施,为国际、区域服务;实施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调查活动;加快南海资源开发活动进程等。在此尤应发挥新成立的三沙市的积极作用。第三,宣布我国在南海的领海基线,即我国应进一步公布南海除西沙群岛外的其他群岛的领海基线,以明确管辖海域的范围,也便于巡航执法。第四,应进一步加强海上执法力量并完善制度。近期发生的黄岩岛事件、钓鱼岛事件特别提醒我们,应加强海上执法力量并完善执法制度,包括明确处罚的职权机构、抓捕的管理单位、制裁措施等,为此,制定诸如中国管辖海域维权巡航执法管理和处罚那样的条例就显得十分紧要。
4.中国应对南海问题争议的基本思路。为延缓南海问题争议,重要的是遵守区域相关制度,包括《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指导方针,关键是推进海洋低敏感领域合作进程。笔者认为,我国应对南海问题争议的基本思路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首先,中国应与东盟国家实施低敏感领域的合作,包括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航行和交通安全、搜寻与救助、打击海盗等,这是符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6款和《公约》第123条规范的制度性要求的。其次,待低敏感领域的合作深化,互信增强后,应尽快制定具有法律拘束力诸如南海行为准则那样的文件。最后,中国应力图最终解决南海问题争议,抑或实施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和共同开发联动的政策及制度。
5.中国大陆应加强与台湾地区在海洋问题上的合作。即两岸海洋问题合作对于解决中国面临的海洋问题十分关键。中国现面临的关键海洋问题(例如,东海问题、南海问题)原因之一是由于两岸分裂,给其他国家争抢和霸占的机会,造成在海洋问题上的被动局面。鉴于两岸和平发展态势,尤其是两会缔结了18个合作协议的有利局面,两岸加强海洋问题合作的时机已经来临,为此,在两岸缔结海洋问题合作那样的协议就显得十分重要,在合作过程中,可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共同保卫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当然,尽管我国一直坚持用和平方法解决与海洋问题有关的争议,但在用尽和平方法最终仍无法解决南海问题争议时,又在面对他国无理挑衅,严重损害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海洋权益的情形下,我国也不排除使用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利益的可能性,为此,适度地发展海上军事力量就显得十分必要。
五、结语
近来,我国面临严峻海洋问题的实践启示我们,我国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的时机已经成熟,且不容耽搁。国家海洋战略是维护国家海洋领土主权、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在国际、区域和双边关于海洋问题的制度无法修改、完善的情形下,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战略以及海洋基本法,以完善国家海洋政策和法制,确保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和有效途径,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规定的政治任务。所以,面对当前海洋问题的严峻态势,整合力量制订国家海洋战略已是我国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之一,必须引起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否则,我国应对海洋问题的被动局面无法改变。对于南海问题争议,我国持续性地坚持南海断续线的基本立场特别重要。
作者:金永明 来源:《中国法学》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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