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冷战后美国是如何“打群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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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际体系中的唯一超级大国,美国是冷战后海外用兵最为频繁、进行军事干涉行动次数最多的国家。研究者们通常认为,美国的军事干涉在决策和实施上具有很强的单边主义色彩,其突出特征是动辄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在决定使用武力时一意孤行,时常将自身意志凌驾于联合国和国际法之上。通过考察冷战后美国在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利比亚战争等重大军事干涉行动中的选择可以发现,尽管美国在使用武力的决策上较少受到国际社会的有效约束,但它在军事干涉行动中既不是纯粹依靠自身力量单干,也不是依靠其缔造的多边或双边军事同盟,而是经常性地采取联合阵线的方式执行军事打击和战后维稳行动。联合阵线的目标确定性及手段灵活性为美国主导军事干涉行动提供了便利,而规避集体行动的困境、让伙伴承担军事行动的负担、为干涉行动寻找合法性以及减少美国的投入和损失等考量,也使得美国具有招募多国参与其军事行动的强烈动机。由于当前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不少国家倾向于加入美国的军事干涉联合阵线,以便在美国主导的等级体系中获取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一 问题的提出

作为国际体系中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是冷战后海外用兵最为频繁、进行军事干涉行动次数最多的国家。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所的一份报告,从1990年至2011年,美国在海外进行过123次明显的武力部署和使用,其中既包括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等大规模战争,也包括一些短期军事介入以及利用无人机实施打击等非常规军事行动。美国之所以能够在海外进行频繁的军事干涉和介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当今国际体系的单极特征所决定的。这是因为,美国在国际体系的实力分布中居于首要地位,维持着高昂的军事开支,有能力常年保持海外用兵和大规模作战,而美国军事战略长期坚持“打赢两场战争”的目标;与此同时,由于其他大国与美国之间实力悬殊,无法对美国的行为构成有效制约,美国可以用武力来获取生存和安全等核心利益之外的其他利益和价值,包括进行“推进民主”等具有意识形态征伐色彩的军事行动。

通常认为,美国在军事干涉问题上倾向于采取单边主义的立场,将自身意志凌驾于国际社会之上,无论是否取得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美国都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喜好对其他国家发动军事打击。从这个角度看,美国的海外军事干涉表现出强烈的单边主义色彩。甚至有学者认为,单边主义而非孤立主义或多边主义是美国外交的一种传统。不过,如果我们考察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在重大军事干涉中的行为选择,包括20世纪90年代的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以及21世纪初以来的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和利比亚战争等,无论是在战争的舆论准备阶段还是具体实施和战后维稳阶段,美国既没有完全凭借一己之力,也没有依靠自己建立的多边或双边军事联盟,而是通过积极组建联合阵线、招募多国部队以获得广泛支持的方式进行军事干涉。从这一点来看,冷战后美国重大军事干涉行动中的实践表明单边主义并不是对其军事干涉行动模式的恰当概括

在美国战略研究界,有关美国使用武力和进行军事干涉的问题始终存在着三种在学界和政界都有较大影响的观点,它们对美国军事干涉的必要性及其具体形式有截然不同的立场。第一派是现实主义者。怀着对均势政治的信念和权力滥用危险的担忧,他们倾向于认为在权力政治和不平衡发展的作用下大国兴衰和力量对比的变动是必然的现象,美国面临的问题在于避免超强实力遭到过分滥用,为了避免其他国家对美国的不满和制衡,美国应该审慎地使用自身权力,减少在全球的干预和介入。现实主义者在军事干涉问题上的看法显然与人们对这一学派的通常认识相左,尽管人们认为现实主义主张权力政治和国家的自我利益,但现实主义者几乎总是站在反对美国海外干涉行动的前列。越南战争期间,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ua)、莱因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等现实主义大师是反战的积极分子,而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 Waltz)、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 Walt)和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等当代著名现实主义学者在冷战后美国历次军事干涉行动(尤其是伊拉克战争)中都持强烈的批评态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现实主义者看来国家对武力的使用应该是审慎的,必须以国家安全利益作为首要考量,只有当国家的军事安全遭受侵害时才有必要使用武力,而动辄使用武力进行侵略和征伐只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抵制和抗衡。而且,现实主义认为,过度使用武力会使一个强国陷入过度扩张的困境,过多的军事干涉会导致美国经济难以支撑战争的代价,而外部也会形成抗衡美国的力量,从而重蹈历史上许多大国衰落的覆辙。

第二派是自由国际主义者。他们主张美国应借助国际制度和多边主义来维持自身霸权,由于美国在二战之后缔造了一套既符合自身利益又支撑自由民主秩序的国际制度,美国在本质上是一个仁慈的霸权。即便美国走向衰落,美国仍然可以借助国际制度与美国的民主国家盟友一道继续维持对美国利益和价值观有利的国际秩序。在军事干涉问题上,自由国际主义者主张美国可以进行适当干涉以捍卫民主、自由和人权等基本价值,但在具体干涉形式和手段上,应依靠多边国际机构和盟友的力量,避免单独行事。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自由制度主义为自由国际主义提供了主要的理论支撑。从自由制度主义的角度来看,国家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其他国家的认可和接受,通常需要在多边框架下获得制度性保证。在约翰·伊肯伯里(G. J. Ikenberry)等新自由制度主义的代表性学者看来,美国可以适当地使用武力,来推行美国的价值观念和维护国际秩序的基本原则与规范,但是使用武力的行为一定要在多边的框架之内进行。当然,在这一阵营中,对于美国军事干涉是否一定需要联合国授权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2006年,由包括伊肯伯里在内的一批自由主义学者执笔的“普林斯顿国家安全项目报告”指出,美国应建立一个“民主国家协约”(Concert of Democracies),加强自由民主国家之间的安全合作。其中指出:“如果联合国无法进行改革,民主国家协约可以为自由民主国家提供一个替代性的平台来授权集体行动,包括根据压倒性多数投票授权使用武力。”

第三派是新保守主义者。在他们眼中,美国作为单极强权的事实在过去二十多年间始终没有发生改变,有关美国实力地位衰落的论调更多是在表达担忧而非陈述事实。即便在2008年至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实力优势也没有发生根本性动摇。作为自由秩序的缔造者和领导者,美国应该利用自身的超强实力,尽可能扩展自由、民主等价值观,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力和依靠单边手段。显然,新保守主义者更加倾向于单边主义,认为美国应该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军事干涉,美国有权利用先发制人手段向所谓的“落后国家”“失败国家”输出自由民主价值,以缔造自由秩序,扩展民主,保护人权等。新保守主义在小布什政府时期极大地影响了美国的对外政策,也影响到美国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这两场战争中的政策选择。按照新保守主义的立场,美国可以而且应该使用自己所有可以使用的手段,来维护美国缔造的国际秩序,而由这种美国缔造的国际秩序的核心,就是自由开放的国家经济秩序和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

对上述三派观点的概括表明,现实主义学者从“过度扩张论”出发,对美国进行海外军事干涉行为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持批判和否定态度,而另外两种观点在承认这些行动的必要性的同时更多讨论的是军事干涉行动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如何更加合理有效,如何更能促进美国的利益和扩展其价值观。以上是战略家或理论家们在美国对外使用武力问题上的争论和分歧,他们的观点或多或少地影响或反映了美国政府不同时期在武力使用问题上的选择。如果我们回到现实世界,考察后冷战时代美国军事干涉的具体实践,可以发现这些军事干涉行动并不能简单地贴上单边主义或多边主义的标签。

过去二十多年间,美国所主导的几次大规模军事干涉行动或多或少都招募到一些国家加入。比如,1991年海湾战争有34国参与,1995年波斯尼亚战争有24国参与,1999年科索沃战争有19国参与,2001年阿富汗战争有48国参与,2003年伊拉克战争有49国参与,而2011年利比亚战争有15国参与。值得注意的是,在2001年的阿富汗战争和2003年伊拉克战争期间,分别有48国和40国参加了最初的军事打击或情报提供和经济支持。当时,美国的军事干涉行动在国际社会中遭遇了相当强烈的质疑和反对,甚至是美国的一些传统盟友也没有站到美国一边。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仍然招募到数量众多的支持者。从冷战后这些军事干涉行动可以发现,在实施军事干涉行动和进行战后重建和维稳过程中,美国倾向于组成联合阵线,而不是依靠传统盟友或是自己单独行动。这些案例也表明,在决定是否动武、对谁动武以及何时动武等问题上,美国的军事干涉行动具有鲜明的单边色彩,对于这些问题,只要美国愿意,它并不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征得授权或者与盟友进行磋商决定;与此同时,一旦决定使用武力和具体开展军事行动之后,美国通常会借助多边的框架来进行,具体而言就是借助国际制度、美国的盟友和安全伙伴以及所干涉地区的国家。实际上,美国在军事干涉的决策上是单边的,似是在集体的行动和实施上具有非常强的多边性。上述现象给本文提出的研究问题是:美国在重大军事干涉行动中为何要组织一个庞大的联合阵线?参与联合阵线的国家为何支持美国主导的军事干涉行动?

二 军事干涉联合阵线得以组建的动因

联合阵线(coalition)是一种有别于联盟(alliance)的安全合作形式。与关于联盟的著述难以胜数相比,目前学术界对联合阵线的讨论显然并不充分。不过,从国际关系的历史和现实考察,联合阵线的案例不胜枚举。例如,古希腊特洛伊战争期间的希腊联军、拿破仑战争期间的反法同盟(Anti-French Coalitions)以及朝鲜战争期间所谓的“联合国军”都是出于战争需要而组建的联合阵线。在冷战后的国际安全架构中,联合阵线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甚至超越了联盟的作用,这种安全合作形式之所以能够盛行,也主要是因为美国在冷战后多次组织多边联合军事行动,成为美国进行海外作战的主要方式。

在此,我们可以简要地比较联合阵线与联盟这两个相近而又容易混淆的概念,从而理解联合阵线的基本形态和功能。一般而言,联盟是主权国家之间通过正式的条约安排或非正式的协议而达成的安全合作安排,其核心是军事安全保障义务;联合阵线则是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在特定时期就具体议题采取共同立场和行动而结成的联合,合作议题所涉及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安全领域。在国际安全领域,联合阵线通常是非正式合作,主要依托于与国际冲突、危机以及安全合作有关的国际谈判或国际会议等具体场合,会随着特定任务或政策议程的实现而结束。就联盟与联合阵线在军事安全领域的功能而言,多数联盟通过有效的协议来增强成员国的防卫能力,以达到预防战争的目的,其作用方式是条约规定的在特定条件下使用武力,联盟的威慑功能可能大于实际作战功能;与之相比,安全领域的联合阵线是为了应对已经出现的战争,甚至可能是暂时拼凑的结果。联盟的成员在非战争时期签署联盟条约,界定对联盟成员的威胁。在战争或冲突发生的时候,通过联盟条约的一整套机制,根据联盟条约的规定对出现的威胁做出一定的反应。而联合阵线则是在战争或冲突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立场相似的几方暂时联合起来应对共同的威胁或开展联合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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