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论民主的二十个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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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十一:民主主要是指协商?

任何民主都包含了协商,任何协商都包含了“民主”的成分。有一种观点认为,现代民主就是票决民主。其潜在含义是,现代民主制下的人事、预算与公共政策的重大问题,无须经过协商过程,而主要取决于投票机制,获多数票者胜出。这也是对现代民主的误解。实际上,几乎所有重要的人事、预算与公共政策都会经过一个反复协商的过程,其基本形式包括政党内部协商与提案、党际磋商、议会辩论、电视辩论等。在很多国家,某些特定议题还会跟工会、行业协会、贸易团体、环保组织等进行磋商。所以,协商是现代民主运转的内在机理之一。另一种观点认为,民主主要就是协商,这是另一种误解。各个主要政治团体和利益集团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决策,是很多人对现代政治的美好期待。这种决策模式可以最大程度地消除分歧,实现双赢。但问题是,人们并不总是有共识。由于利益和观念的不同,人们常常无法达成共识。比如,高税收与低税收、高福利与低福利这样的政策问题,从来就没有过全体选民的共识。所以,协商未果、共识难成时,只能依靠投票机制,由多数规则决定政策的取舍。在意见不一致时,如果一味强调协商,回避投票机制,最后的结果就是既有权力结构下的强势集团单方面决定政策。这样,协商就沦为廉价的装饰品。

误解十二:民主不仅指政治民主,而且指经济民主?

自19世纪末以来,工业民主的概念开始兴起,与此相关的还有经济民主,两者都已成为流行的学术概念。甚至连著名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也是经济民主的倡导者。但是,笔者坚持认为,这两个概念是对民主的误读。民主就其基本方面来说只能指政治民主,是指公共领域的一种治理模式。

有人将经济民主或工业民主与政治民主作为对等概念来看待。他们认为,既然政治民主是值得追求的目标,经济民主与工业民主也是值得追求的目标。那么,果真如此吗?通常,经济民主是指一个经济体中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较为平等地参与经济决策,并较为平等地分享经济成果。工业民主一般是特指在工厂或生产场所员工的参与式管理以及对经济成果较平等地分享。因此,经济民主或工业民主的主要内涵是两个:一是普通员工对经济决策的参与,二是较为平等地经济分配。就后者而言,它们的含义与经济平等是相似的,所以不如直接用经济平等这一概念。

但是,如果这组概念着重强调的是普通员工对于企业或工厂经济决策的参与,恐怕会带来很多问题。众所周知,企业或工厂乃是资本主导的市场空间,不能算是公共领域(除非是国有企业)。企业的股东与管理层通常是根据绩效原则来决定实施何种管理模式的。比如,更加强调个人创造力的互联网高科技企业与创意产业,通常更注重员工参与和自主管理,有的甚至还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但更加强调标准化操作的普通制造业与运输行业,几乎无一例外地采用严格执行指令的管理系统。

因此,如果把经济民主或工业民主作为一种企业管理的理念来提倡,并无大碍,因为是否采纳这种管理理念的决定权在不同的企业手中。但是,如果把经济民主或工业民主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来追求,则很有可能会侵犯市场领域的经济自由与财产权利。这种做法几乎注定会带来可怕的后果。

误解十三:民主会导致多数暴政?

民主思想史上,多数暴政是最著名的概念之一。这个概念由于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和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的论述而广为流传,深得人心。尽管多数暴政被保守主义思想家视为民主可能的弊害之一,但在近现代历史进程中,严格意义上的多数暴政情形并不多见。较为著名的例子恐怕要数法国大革命过程中的群众政治。比如,他们未经审判就把不少贵族和政治活动家送上了绞架。而对古典自由主义者或自由至上论者来说,一国内部具有“民粹化”取向的公共政策都可以被视为多数暴政的情形。比如,过高的税收与过高的福利相结合的公共政策,在他们看来有可能构成穷人对富人的变相掠夺。当然,这是否属于多数暴政肯定会存在争议。

尽管多数暴政是民主条件下可能出现的一种极端情形,但现代民主政体已经发展出了抑制多数暴政的两种主要机制:一是民主与法治的联姻,二是民主内部的权力制衡。法治所崇尚的法律至上原则,不仅确定了政府权力的边界,而且规制了民主决策可能的边界。此外,现代民主制下政治权力不会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手中,无论是美国式的总统制还是英国式的议会制都有分权制衡机制。所以,作为一种制度组合,现代民主政体不惟独强调政治参与和多数决定,还强调法治与权力制衡——后者通常是多数暴政的刹车片。

从人类政治经验来看,严格意义上的多数暴政非常罕见,但历史长河中的少数暴政则比比皆是。为所欲为的君主、肆无忌惮的统治家族以及不知节制的权贵集团在贪婪地满足私欲的同时,往往制造了大量的人间悲剧。所以,过度强调多数暴政的可能性,实际上冒着滑向少数暴政的巨大风险。

误解十四:民主必然导致善治?

对民主的部分苛责来自于这样的信念,认为民主必定能够实现善治。这样,当民主无法实现善治时,很多基于工具视角的民主信仰者会质疑民主的价值。但实际上,民主并不必然导致善治。比如,民主既可能因为抑制政府权力、提供更好教育而促进经济增长,又可能因为高税收高福利、消费倾向过高而限制经济增长;民主既可能因为人民监督、分权制衡而抑制腐败,又可能因为非法政治献金、政党分肥而加剧腐败;民主既可能因为制度化机制而缓解社会与政治冲突,又可能因为政治动员而激化社会与政治冲突。

从全球范围看,民主并不必然导致高质量的公共治理。民主能否带来高质量的公共治理,主要取决于该国的政治家与选民如何运作民主。与其他政体类型相比,民主犹如一部设计性能更为优良的机车。但这部机车实际的运转效果不惟独取决于它的设计原理,更取决于实际操作者如何操作。一群糟糕的操作者完全有可能让这部机车无法发挥应有的设计性能,甚至让这部机车的实际表现尚不如那些设计性能更低劣的机车。因此,一方面要打破民主必然导致善治的迷信,另一方面则不应该将一些低质民主治理的个案作为矮化民主本身的理由。

事情的另一个面是,尽管对一个具体的国家而言,民主并不必然导致善治,但全球治理的总体经验却是:在人均GDP超过20000美元的政治体中,除了石油国家和小型城市国家,其他所有政治体都是以民主治理为基础的。这意味着,民主并不一定能实现优良治理,但倘若想迈入最发达国家的行列,民主作为一种治理模式却是必要条件。

总之,如何理解民主是一个关键问题。在中国语境下,对民主的诸种误解既可能源自理论与经验的匮乏,又可能源自带有政治意图的有意“引导”。从结果上看,民主谬见的流行可能极大地败坏一国民众的民主常识。尽管一个世纪之前陈独秀就大声呼喊“德先生”,但在很多人眼中,“德先生”至今尚无一幅完整、清晰、准确的画像。在国内公共舆论场上,民主通常被当做政治口号来使用——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然而,民主的实践细节、民主的全球经验、民主的转型难题、与民主有关的诸多严肃议题,并未引起学界和媒体的足够关注。只有借助这些可靠的知识,才能破除对民主的误解。

这样,健全理性的民主常识才能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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