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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外亚”的“内亚”之路: “一带一路”与中国亚洲新秩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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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欧亚大陆是连接欧洲和东亚的核心地区

中央欧亚大陆是连接欧洲和东亚的核心地区

和其他“元地理”构想一样,欧亚大陆或者中央欧亚大陆并没有固定的、被普遍接受的边界。欧亚概念源自1920年代西欧俄罗斯侨民中的民族志学者、地理学者和语言学者。通过将蒙古帝国及其遗产置于俄罗斯历史和文化的中心,早期的俄罗斯欧亚大陆学者试图为俄罗斯创造一个不同的身份,一个欧亚之间的“第三大洲”[3]。这个概念在1980年代后期再次出现,苏联解体后更广为流传。今天,这一“元地理”概念在不同的国家获得了新的意识形态寓意:对于俄罗斯,它不仅是一种新的帝国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用来拥抱其亚洲遗产的战略努力。哈萨克斯坦也通过拥护“欧亚主义”来表现该国的欧亚桥梁地位[4]。在这个全新的“元地理”构想中,东亚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视线之外,它是另外的世界,也是另外的研究领域。

▍‍‍‍‍‍‍重构一个由内亚为核心的中国

欧亚大陆或中央欧亚大陆“元地理”概念的提出,以及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以此来定位自己的地缘属性提示了亚洲一体化的一个重要路径,即广袤的中央欧亚干燥地区不再是边缘,而是连接欧洲和东亚的核心地区,抑或成为哈尔福德·麦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所称的世界岛的“心脏地带”[5]。作为中国建立新世界秩序的“一带一路”战略所覆盖的中心地域也正是这个地区。因此,我们有必要观察近代以来中国是如何处理与这个地区的关系的。

众所周知,传统的中国民族主义史学想象了一个以长城为界的中国,以及一个富有英雄气概的中华民族,歌颂着他们在历史上赶走了内亚入侵的蛮族,在近代又抵御了西方和日本的侵略者。“驱逐”是这种民族主义的关键性象征行为,这与马丁(EmilyMartin)关于免疫学的论述很相似[6],都假想了自我与他者的对立。如同免疫学话语,中国人的自我有清晰的边界,在与他者的彻底对抗中,他者被认为是非自我(non-self);而自我只有通过杀死作为异物的入侵外族才能存活。在免疫学的话语中,自我是纯净的、脆弱的,对应的外来生物是非自我,能对自我产生致命危害。因此,在免疫学语境里,中国的主体是一个“警察国家”(police state),监控和识别体内的非法外族。同样的,我们可以说民族主义中国是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关于民族国家定义之下的完美范例,即“拥有边界的权力集装器”(bordered power-container)。[7]

中国这样的民族主义观念经常受到挑战,而其中最有力的挑战则来自其政权内部。最近,中国宪政学者们关于纪念1911辛亥革命百年的讨论,就试图消解民族主义口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及后来将中华民国定义为“五族共和”这两者间的冲突。[8]在他们看来,新中国的形成是源自袁世凯迫使满洲皇帝“光荣革命”,将内亚资产转让给了中华民国,使得后者成为了清帝国的“继承国”,对内亚享有“合法”主权,同时也承认了内亚各民族在民国的生存权 。

这种注重法律条文的史学重新构想了中国,为其设想了一个不同的自我–他者关系。该关系不再如同免疫学话语中那样具有杀伤力,而是彰显了康诺利(WilliamConnolly)在1991年所探索的后结构主义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理论。他认为无论是民族的还是国家的认同,都取决于自我与他者不同的共生关系。康诺利辨证地提出:“认同需要不同来促成,并且它能将不同转化为他者以保障其自身的认同。”[9]“主体间”的方法论开启了通向身份政治的可能,也就是说,在身份政治中对他者或不同的需要将引致对其的包容和尊重,由此“使自身授予与之竞争的不同身份者以价值。[10]

1939~1940年间,在中国学界有一场关于“中华民族”之构成的争论,无论是被视作单一还是多元,都反应了上述两种观点间的斗争。这场争论是由日本史学界认为包括满洲、蒙古、新疆和西藏的内亚不是中国的一部分的这项提议所触生的。为保卫中国内亚边疆不被日本抢占,这场辩论暴露了中国学界(以及政界)在“中华民族”定义上的分歧。著名的历史学家傅斯年和顾颉刚等认为内亚人不忠,坚持通过彻底同化来消除他们的非中国身份认同。另一方观点的代表是湖南籍维吾尔历史学家翦伯赞和在英国接受过训练的人类学家费孝通,他们在不同或异质性中看到了价值,主张利用他们来重振中国。[12]这场学术争论与1911年关于中国政体的政治斗争有相似之处。然而此时执政的国民党已摒弃“五族共和”,转而否定满洲人、蒙古人、西藏人和穆斯林的不同身份,改写他们的宗谱,使他们成为汉族的同宗兄弟,这正是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在他1943年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中耍弄的戏法。然而,袁世凯、翦伯赞、费孝通支持少数民族的立场在1949年后占了上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身份,并赋予他们政治和领土上的自治权利。

这场学术界和政界参与的辩论意味着中国这个如费约翰(John Fitzgerald)所描述的“无民族的国家”(the nationless state)在急切地寻找民族。[12]但是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既没有议定的国家形式,也没有议定的民族形式。1949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找到了一种国家形式,但这个国家并没有统一的、类似于“中华民族”的概念,因为1954年第一部宪法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因此,盖尔纳(Ernest Gellner)[13]所说的民族主义有关国家和民族在一致性上的斗争延续到社会主义阶段,并且构成新的中国民族主义,即寻求一个能包含中国56个民族的民族概念。这项工作是吕振羽、翦伯赞、吴晗、范文澜等历史学家的辩论所主张的内容。从1950年代到1962年,他们试图确定走向多民族中国的历史路径,处理如何看待内亚对中原的征服战争,以及如何描述汉民族的反抗斗争等问题。然而最终,是考古学和人类学解决了这个一致性问题的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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