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日本现代文明与中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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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根据这一理论,则不特日本军人制造“满洲国”是替天行道;他们西征热(河)、察(哈尔)、绥(远)——今日“内蒙古”,当年日本人叫“蒙疆”——扶植蒙裔伪“德王”建立一个囊括内外蒙古的“大元帝国”(那时外蒙古还未“独立”),自然更是顺理成章了。等到后来日军攻入长城,侵入华北,再搞个“华北五省自治”,不更是理所当然?试问“关内十八行省”哪一省没有“原住民”,没有原住民的“固有文化”呢?中共进城以后,大陆上(尤其各省)的考古学家,不是更进一步证明几乎中国各省区都有其原始文明?什么“晋文化”“楚文化”“秦文化”“燕文化”“鲁文化”“吴文化”“越(粤)文化”“荆文化”“巴文化”“蜀文化”“铜鼓文化”——今日台湾还不是有个“八仙洞文化”?笔者去夏曾承“立委”韩国瑜先生的招待,到“八仙洞”深入地考察了一下,惊叹不已!

在日本侵华时期,日本的汉学家没有今日大陆上各省考古家“考”得那么细致,但是当年日本对汉学的研究(其火候有时且超过中国),足够支持他们军政两界肢解中国的理论,何况现代中国自辛亥革命以后,各省宣布“独立”“自治”乃至“联省自治”,就从未停过。如今大日本皇军在“华北”也帮助各省搞点半省自治(如冀东伪自治政府)、一省自治(如策动宋哲元、韩复榘、阎锡山在察鲁晋自治自为)或联省自治(如华北察晋冀鲁绥五省自治),也未可厚非嘛!

大小民族主义的内在矛盾

大体说来,这套理论是盛行于十九世纪,“民族国家”(nation-state)兴起之后,至巴黎和会时期美国威尔逊总统提出“十四条”(Fourteen Points),强调“民族自决”(Selfdetermination)而登峰造极。威尔逊的民族自决原则,原是为解决白种民族之间纠纷的暂行办法。因为彼时白种民族之间有其“宗教死结”,例如耶、伊之间(且看今日东欧波斯尼亚一带);伊、犹之间(且看今日的以色列和中东);新耶、旧耶之间(试读西欧史不绝书的各种宗教战争)。他们之间的信仰冲突永远无法解决,民族也就永远无法融合。如此,则不如各家自扫门前雪之能和平共存也。

这套解决白种问题的暂行办法,拿到我们东方黄种民族的国家里来,就凿枘不投了。中国文明自开始以来便是个“多民族的文化”(Multiracial Culture),文化本身自始就是多元的(Cultural Pluralism)。它以“滚雪球”(Snowballing)的方式把所有的区域文化(夏文化、殷文化、周文化、秦楚文化、吴越文化……)都“滚”在一起,“熔于一炉”(Melting Pot),始有今日。——各民族之间,无不能“共存”(Coexistence)之死结,所以时历两千年,共存的“多民族”,就融合成一家人了。

因此,日本在侵华期间所犯的理论性的错误,便是它要利用西方威尔逊所强调的各“民族自决”的小民族主义,来瓦解那时经两千年,久历风霜的“多民族共存”,在经济、文化、政治、族群生活上相互依赖、难舍难分的东方的中华帝国的大民族主义。

试问,满汉蒙藏诸大民族之间,究竟有什么“死结”存在,让他们非分手离婚不可呢?——有之,那就是西方白色帝国主义者,和它们习惯于现代西方“民族自决”的观念,以及戴着有色眼镜的学者专家们,强人从己、不断挑拨的结果。

在理论上,最矛盾的还是日本这个外黄内白的香蕉帝国主义。他老人家自己一面吞没了北海道上的虾夷族(Ainu),琉球、中国台湾的汉人和原住民,并灭亡了整个韩国,早已犯下了“民族自决”之大忌。贼喊捉贼,它又怎能在大陆上玩弄小民族主义来对抗大民族主义呢?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它在理论上已彻底破产,手段上又极其下乘。怎能称霸诸侯,创造帝业呢?终至身亡国丧,岂非自取其咎!

不过话说回头,我们要知道响亮的政治口号一般都比高深的学理更有力量,因为口号可以使人发疯,而真理则否也。耶稣教的先知说得好,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使他疯狂。——日本当年侵华军阀在自我毁灭之前,所发的那股疯劲,若非抗战过来人亲见亲闻,真难以想象也。——言归正传,让我们再看看,当年日本侵华目标的下限和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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