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缅甸迁都与果敢事件
长久以来,缅甸一直通过联邦的形式维持着一种松散的统一。军政府2003年在没有北方各邦参与的情况下启动的“七点民主政治路线图”,不过是缓解西方社会制裁和舆论压力、争取国际承认空间的应急之策,而非真正意义上壮士断腕的宪政之举。“公投”所通过的宪法在西方社会看来当然也是一部“伪宪”,军政府的真正意图还是要不断强固自身的统治。
2005年11月,缅甸军政府在事前毫无征兆下,突然下令多个部门在11月6日一天内搬迁。新首都“内比都”位于仰光以北约400公里的“彬马那”,缅甸中部的一个县级城市,周围都是丛林山区,位置隐蔽,易守难攻,相对于近靠海岸的仰光而言更有利于防范美国的海路进侵;另一方面,彬马那位于缅甸的中心位置。“当局选择彬马那,是因为它位处中央,能快速到达全国各地”(缅甸资讯部长觉山语),有利于控制北方势力强大的几个少数民族。
果敢事件表面上是军政府要为明年的、“没人相信会是自由公正的选举”(美国《时代》周刊语)作准备,但根本的指向还是“闪电迁都”所体现的政策思路的延续,即巩固军政府的统治,收编少数民族武装,实现迟早都必须完成的军队国家化的目标。
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昂山素季领导的民盟突然改变策略,从一开始根本不重视争取少数民族武装的做法,转为“强化与少数民族武装的联系”,并向他们大力宣传“民盟的民族政策”以及“在缅甸实行西方民主政治”的治国方针。其效果一是克钦、南掸军等少数民族武装的“离心现象”更为严重;二是开始配合昂山素季所领导之民盟的政治诉求:除了公开要求缅甸政府立刻无条件释放昂山素季之外,还公开要求缅甸政府尽快正式举行“由军政府、民盟与少数民族武装”三方共同参加的政治和解谈判;在西方势力的支持下,昂山素季所领导的民盟与部分少数民族武装开始联手启动“从军政府手中接手缅甸国家政权的民主进程”,2007年的反军政府示威游行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因此,除了军队国家化之外,果敢事件的宪政意义有限。或者说,不能顺着西方民主宪政和谈的思路,对果敢事件作出评价和期许。因为这样的理论套用,容易忽略国家这一至为关键的要素。
无论什么时候,立国都首先意味着对外独立与对内“集权”,只有在创制出足以立国的权力之后,才谈得上限制权力的问题。回想襁褓初啼时的美利坚合众国,乔治·华盛顿在卸任之际发表意味深长的告别演讲,一再呼吁国人警惕:国外颠覆势力时时都有可能利用国内党争将共和国扼杀于摇篮之中。党争对民主的利用,是政府最危险的敌人。民主只有在爱国主义的框架内才有意义。时移世易,当摇篮中的帝国长大成人,曾经的奴隶压迫、拓疆殖土、“门罗主义”,似乎都被消弥历史的自由民主声浪所淹没。历史可以随着苏联的轰然倒下而在此终结,但国家却并未隐退,只不过转换为一种新的形式。美国及西方世界的自由民主宪政体制,其在当下的维系,很大程度上是由世界范围的不平等政治经济格局支撑的——以福利国家拯救无公民的民主。落后国家自身的治理问题与国家能力的培育,却不在西方历史的范畴之内。这些国家一再蜂起的内战和混乱,只有在影响到西方世界利益的情况下才会引致“和平计划”的弹压,但这些国家根本性的主体身份却始终未获得“大同世界”起码的承认和尊重。因此,正如福山的理论转向所示:在惊世骇俗的“终结”之后,历史似乎还要从“国家构建”重新开始。
三、立国为先:军政 训政 宪政
这里并非是要简单否定民主宪政的价值,更不是要为缅甸军政府在其国内的统治辩护,而是希望放大复杂的国际政治格局并对其予以充分的理解。说到底,还是一个民主宪政由谁来主导和主导者希望采取什么步骤的问题。先有国家,之后才谈得上民主宪政。民主宪政是由国家自身来定义的——“民主首先要求同质性”(施米特语),主权之内的同质性。
从长时段的历史来看,亚洲国家延续百年的军政府问题(或类军政府的问题)绝非偶然,某种程度上都是被动向西方主导的现代性转型的必然产物。后发国家的军政府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集中权力,实现民族独立与自身对国家政治走向的主导。在不能兼顾的情况下,民主改革的目标必然受制于民族独立的诉求,这是民族国家的内在本能与自然冲动,是冰冷的“国家理性”的必然要求。毕竟,西方国家立宪的历史情境与地缘优势已不可再现,现时代更凸显出文明之间的激烈冲突。
因此,立国之后才谈得上立宪限权的问题,建国的逻辑始终支配着民主宪政的进程和步骤。在所有立法者眼中,都不可能按照外部事先确立的规范价值行事,而只能作出当时当地的现实抉择。同样,在现实主义的视野里,主张和谈民主宪政的第三方也并非中立的规范价值的化身,而是希望通过和谈的拖延插入第三方自己的意志和影响。和谈即是拖延决断,政治就是区分敌友。中国内战的前夜,国共不也是在美国的斡旋下就联合政府与军队国家化的问题展开过谈判吗?
转载请注明:北纬40° » 果敢问题为什么“油浓于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