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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洛区国防工事考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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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防守区以“登封、宜阳间分为第一第二阵地带”。西防守区以“新安、宜阳间分为第一第二阵地带”。北防守区“于东、西两区中间沿河构筑阵地”。1935年4月,刘峙与祝绍周进一步向国民政府呈交《洛阳、巩县地形侦察报告书》阐述他们的防守策略。该报告反映出巩洛区地方长官构建区域防守核心的战略思维,“为坚守洛阳、巩县一带,巩固永久作战根据地起见,以洛阳为核心,于其四周荥阳、汜水之线,以西至洛阳新安之间,以北沿沁河南岸南依嵩山山脉南麓选定坚固防守地带,划分防守区”。将整个洛阳至巩县之间作为独立的防御区域进行规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防守区,每个防守区中选取战略要点,设想四道纵深阵地带,以坚固守备。其作战任务分别如下:东部防守区“巩固洛阳、巩县核心,拒止由郑州西来,经河阴、荥阳、密县、禹县、陕县、临汝各方面进犯之敌,予以打击,并相机出击而歼灭之”。南防守区“拒止由嵩县、伊阳、临汝及禹县、密县各方面进犯之敌”。西防守区“拒止由漳关西进之敌,相机于隘路歼灭之”。北防守区“拒止由黄河北岸南进之敌,相机于北方高原中击溃而歼灭之”。而洛阳地区既为“核心所在”,另筑围廓以巩固防守。

在刘、祝的建议中,巩洛地区的每个区域,均有不同的作战要地,以巩固区域防守,争取战时有利态势:东面选定寨湾,白沙、牛店之间,汜水县城等区域;西面选定延秋,磁涧镇;北面选定孟津,狂澜镇;南面选定龙门、鄂岭口。对重点区域建议设置堡垒防御区加强防御。如神堤位于洛河与黄河交汇处,“北可控制黄河北岸各村镇,南可掩护巩县城”,应当在神堤周围地区,设置众多小要塞构成的堡垒群,以资防守。刘、祝二人所选取的防御阵地与工事地点有如下之特征:

一是注重纵深配置,如每个防守区均设置四到五处阵地带,每个阵地带均由不同阵地纵深配置编成,阵地之间以散兵壕联络之;

二是注重判断敌情,如选取孟津一带为北防守区的决战地区,其因在于敌人若占领黄河北岸,必设法渡河,而孟津地区的黄河中“沙洲过多,易于渡过”,且占领孟津后“可凭北邙山一举而下洛阳”,故而选之。三是注重防御阵地之间的支援与掩护,如在东防守区第一阵地带的规划中,设置南坡岭、杨树岭、大东岭等阵地“互为依托,互相侧防”并有联络“本阵地带”与掩护“第二阵地带”部分阵地的作用。

总的来看,两人所拟定之计划,考虑了巩洛地区四周各方的威胁,符合要塞核心的构筑配置,“由主要之要塞核心,暨其周围布置之前进防御阵地,即本阵地所组成”。在预判敌情的基础上,围绕巩洛地区重要城镇构成环状的防御核心。不仅考虑到日军南下后,对黄河南岸的守备,也考虑到“纵使遭敌人围攻,只要粮秣弹药储藏丰富,仍可长时间独立支撑,以抵抗敌人之攻击”。这与国民政府所设想的河防规划是不同的。由于“按原侦察计划实施,需用经费甚巨”,国民政府只能优先“构筑机关枪、小炮掩体及炮兵观测所”等工事。并且在此后的修筑过程中,迫于资源短缺的压力,国民政府放弃了构建防御核心地带的设想,改为专注于构建黄河南岸防御的河防工事体系。

此次建筑钢筋混凝土工事,所需材料数量庞大,修筑颇费周折。刘峙等人本请以“首都建委会”之名义来完成,后经蒋介石决定,由“洛阳分校负责主持”。需用之材料,除去钢筋、水泥、白铁以及部分钢门、掩护钢板窗等材料由参谋本部城塞组代购外,其余材料均由洛阳军分校筹办。洛阳地区尚属交通便利,各种材料由黄河渡口可以方便转运,另有陇海铁路以资利用。工业方面,孝义镇有巩县兵工厂,可以囤积和加工材料,还有“孝义铁木工厂”可加工钢筋以及制作木壳板,洛阳工厂能制造“要塞铁件”和各种杂项物件。资源方面,巩洛地区山川河流众多,采砂,制砖,均可就地取材,而且1935年“5月间由南京运来大量钢筋水泥等材料”。尽管有上述种种有利之条件,但由于中央拨款与工具器材迟迟不能到位,巩洛工事的修筑一再拖延。

除去经费与物资之外,也需召集技术人员与施工部队。此次国防工事修建尚在中日全面开战前夕,当时日本积极筹划在郑州设立领事馆,以“侦察河南一切之动作”。为防止日本间谍侦察,不便大量动用民力,需要部队参与,并秘密工作。为此,先后参与施工的人员,除去“分校第一指导队”与“保八团”分别隶属于洛阳军分校与巩洛警备司令部以外,还有“参谋本部工兵排”,炮六旅的炮十二团、炮十七团,十三师的七七团、七三团,一四二师的七二六团等部队。

工事修筑期间,作为负责人的祝绍周所依靠的机构有二:一是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洛阳分校。洛阳军分校创办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经蒋介石批准,利用洛阳西工地区原吴佩孚督修的西工营地筹建,祝绍周任分校校长。学校的受训人员分为学员与学兵,学员是从各部队抽调行伍出身的排、连长,主要是“东北军的初级干部”,以及“阎锡山、韩复榘、刘湘”等人的部队军官。统一抽选到洛阳军分校受训,每期十个月。学兵则是从东北军每师“选送优秀军士50名”,训练结束后“仍回原部队”。此外,1937年3月,洛阳分校决定“召集巩洛各县学兵训练”,组建巩洛学兵大队,乃从巩洛警备司令部下辖各县区抽选壮丁,“毕业返回各县”。在巩洛区工事的修建过程中,洛阳军分校的学兵因招收时间过晚,未能参与工事修筑。而学员虽参与构建军校四周的“掩蔽部”,但更多的是在技术人员上提供支持,如开设城塞研究班,培养工事技术人员指导施工。

另一个机构是巩洛警备司令部,该处实际上是由洛阳军分校组建的。高桂滋师驻防期间,洛阳警备司令一直由高担任。1934年年末,高桂滋师移防,为洛阳地区“冬防缜密起见”,蒋介石委任“祝绍周为洛阳警备司令”,并授权指挥“洛阳附近军警”。军政部考虑到他在修筑国防工事上事权统一的问题,又加派其“兼理巩县防务”,且规定辖区内“所有驻军部队,统归指挥”。

根据1938年的文件显示,该司令部职责为:(1)巩洛一带国防工事之构筑、防守;(2)非常事变之镇压及处理;(3)区内治安之维持;(4)关于防空事项;(5)汉奸、间谍、匪类及反动团体之侦缉防范;(6)散兵游勇、伤兵滋事及一切违反军风、纪之取缔;(7)民众组织训练之督饬指导;(8)旅馆、车站、码头、航空及来往旅客货物等之检查;(9)督饬保甲户口之清查;(10)邮件、电报、新闻之协助检查;(11)其他奉令办理事项。此文件形成时间虽在巩洛工事修筑之后,警备司令部权辖范围或有因时而变之处,然亦能显示出警备司令对辖区内的治安、军务有名义上的管理与督导之权。但事实并非如此,祝绍周曾向何应钦诉苦,称巩洛警备司令部组织过于单薄,“仅临时由军分校调用少数人员组成”,警备范围过大,包括“第十、第十一两行政区十六县,及汜水、临汝、禹、密等县,共二十县”,遇事殊觉为难。实际上辖区内驻军祝绍周无力调遣,仅“地方壮丁保安团队得临时调用”。因此,工事修筑期间,在人力方面亦存有较大困难。

根据这些情况,祝绍周以军校校长及警备司令双重身份居中统筹,采办征购工事所需材料,其中大部分集中于巩县孝义镇开办的工厂。祝一方面从洛阳军分校受训人员中,抽调大批军官“侦察国防工事的位置”,主要负责地形侦测与标定工事位置。另一方面抽调洛阳军分校“交通组主任赖人瑞”加上工兵科的“筑城教官及队职军官”,组建“城塞研究班”。另外“军政部派来分校一位留美工程师创办一个土木工程训练班”,毕业后担任“洛阳城防的防御工事钢筋混凝土碉堡的修建任务”。勉力开展各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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