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民族的主义和主义的民族:两岸分裂根源的政治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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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民族主义的探求

这样的分裂带给中华民族的灾难是惨痛的,外来的入侵,内战的爆发,整个中国成为一个战场,各种战争在这里上演;两岸的敌对,成为握在外国势力谋取本国利益或国际关系格局的筹码。分裂的弊病促使谋求民族国家统一的意愿。通过以上的分析,是不是说要谋求中华民族的统一,就必须重拾民族主义理论,并视其为中华民族统一的理论基石?实际上这里有个成也民族主义、分也民族主义的问题:

首先,民族主义的导向及其结果,并不是按照预定的轨迹进行的;安东尼•吉登斯就认为民族主义有两种导向——主权和公民资格。一方面,导向主权的民族主义会形成对公民身份权利的压制和排外的民族情绪:“如果民族主义基本上导向主权——尤其是在国家遭受大量侵凌争夺的环境中,或者在国家强烈地整军备战之时——民族主义情绪可能发生一个排外的转折,即强调这个‘民族’的超乎对手的优越性。于是,公民身份权利就可能发育孱弱或者大受限制,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则更有可能大受蔑视。”[16]另一方面,公民资格的民族主义导向却分散和削弱国家主权:“如果公民身份权利更实质地扎了根或者实现了,它们就会在一个相反的方向上影响主权和民族主义的关系,刺激民族主义情感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17]也就是说公民资格的导向可能与民族主义统一的宗旨想违背。事实上,台湾在完成政治转型后,也的确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民族主义。具体划分为4种:

1、认同内地的民族主义,其主张完全与内地的主张一致,即从台湾一定要回归中国到“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偏重于“一国”;

2、认同国民党政权的民族主义,即从“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到变通的“一国两制”,偏重于“两制”,也就是“一国两府(院)”;

3、调和的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比较复杂,既有对中国人身份的承认,也有对台湾人身份的独特关怀,在强调统一的“中国人”称谓和强调分裂的“台湾人”称谓上,“台湾中国人”可能是他们较为确切和愿意接受的称谓;

4、台湾独立的论调。

这种复杂的状况,反映出民族主义导向的不确定性,其结果并不是可预测和控制的。

其次,依据民族主义在中国实践的后果做一个反向推导。民族主义与现代国家的关联,使中国接受并运用着民族主义理论。但是这一过程是否完全是依靠西方民族主义理论的指引?答案是否定的。例如,费正清认为:“中国版图的统一,……把这个概念看成是西方关于民族—国家思想的一个中国式的翻版是毫无意义的。”“假定中国的革命可以用封建主义、民主主义、资本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等西方名词来了解。撇开这类名词甚至在西方是否仍具有实用意义这一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只能肯定,中国人和我们都严重地欺骗自己。……我们的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等字眼当用于中国时,只会使我们误入歧途。要了解中国,不能仅仅靠移植西方的名词。它是一个不同的生命。它的政治只能从其内部进行演变性的了解。因此,当一个世纪以前现代报刊促进群众民族主义的兴起时,这种民族主义的基础只能是强烈的本体意识和以前的文化优越感。我们应称它为文化民族主义,以别于我们在其他地方通常见到的政治民族主义。”[18]

综上所述,作为政治运动的民族主义理论,并不一定能成为中华民族统一的有效理论,因为政治运动导致的政争,反而使民族主义成为分裂的根源。而真正维系中国统一的纽带还是我们民族的文化认同。正如威尔•金里卡(Will Kymlica)所说的那样:

是什么使自由主义国家的公民感觉到他们有共同的归属感并且他们是同一个民族的成员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通常包括:共同的历史感、共同的疆域、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公共制度。公民们觉得自己共同归属于一个特定的社会,因为他们使用同一种语言、拥有同一种历史。他们共同参与的社会和政治制度就依赖于这种共同的语言,而制度又彰显和固化着这种共同的历史;并且,在面向不确定的未来时,他们视自己的生活机会息息相关于社会和制度的持续存在。公民们可以在这个意义上共享民族的确定性,而不必共有同一种种族血统、同一种宗教或同一种善观念。[19]

所谓“共同的历史感、共同的疆域、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公共制度”包涵了更多的传统因素,在谋求中华民族的统一时,我们曾经有过的、共同的历史记忆,才是我们寻求统一的立足点。毕竟所谓中华民族并不是种族概念,而是一个历史和文化的概念。同时,假如说民族主义是一个地域性(西方)的概念,因现代性的推行而具有普适性的意义,那么,目前在面临全球化的挑战时,它的普适性是否还依然有效?从前面费正清与金里卡的论述,至少从正反两面否定了西方现代理论的普适性,同时传达出在民族国家统一上,向传统寻求智慧的信息。如果在全球化的今天,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文化和智慧彰显于世界,还是跟着西方的理论亦步亦趋,那么又要重蹈以前的悲剧。

注释

[1] 参见安东尼•吉登斯著,胡宗泽等译:《民族一国家与暴力》,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45页;安东尼•吉登斯将民族国家称作一种“权力集装器”

(power – container) 。从其著作出发理解这一概念,可以认为民族国家牢固地主宰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民族主义牢固地控制了欧洲各国人民的感情。“民族”与“国家”已经完全融合为一体,“民族第一”与“国家至上”观念深深融入人们的潜意识之中。在已经建立民族国家的地方,民族主义表现为对“民族权利”和“民族利益”的坚决伸张和维护;在其他一些地方,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就成为民族主义的首要目标。在另一部著作他强调:“为了解释现代社会的性质,我们必须抓住民族国家的具体特征,这是一种以特别突出的方式与前现代国家形成鲜明对照的社会类型”。见《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2] [美]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M],刘晓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3]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M],吴叡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42页。

[4] John Breuilly, Nationalism and the State [M],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P36.

[5] Ibid, P3.

[6] 所谓内源型现代化国家,是指通向现代化国家道路的概括。“通向现代化的多样化道路可大致概括成两大类不同的起源,从而形成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过程。一类是内源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

from within),这是由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内部创新,…,其外来的影响居于次要地位。一类是外源或外诱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 from

without),这是在国际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部冲击而引起内部的思想和政治变革…,其内部创新居于次要地位。”“世界上最早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国家都属于内源的现代化。这个大的变革过程最早开始于西欧。”见罗荣渠:《现代化新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3、126页。

[7] 所谓外生型现代化国家参见注⑥,关于现代国家的现代化历程地划分和描述,相关著作很多,甚至可以用现代化研究学派来概括,如帕森斯,勒纳,阿尔蒙德和科尔曼,罗斯托,列维,布莱克,亨廷顿,艾森斯塔特,甚至利奥塔等,本文采用布莱克的著作——《现代化的动力》中的划分,将现代国家的实现现代化的模式分为7种,前3种基本为英法,美国和英联邦国家等西方国家,中国和日本、俄国归入第5种类型。参见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M],段小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8] [法]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M],郑文彬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序言:第6页。

[9] Nation在英文里指民族、国家或国民,Nationalism也指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或国民性,德、法、俄文也类似如此,而中国的语境中,民族和国家则是语义外延不同的两个词,民族观念疏离于国家观念。

[10]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饮冰室文集之十三》[M],中华书局,1989年,第75、76页。

[11] 关于达尔文主义与中国民族主义的关系,以及对中国的影响,可参见《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上卷),费正清(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459—465页。

[12] 孙文:《孙中山全集》[A]第2卷,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39页。

[13] 同上,第319页。

[14] 孙文:《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A],载《孙中山全集》第八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

[15] 蒋介石:《中国之命运》,载秦孝仪:《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集》[A],台北,中央党史委员会,1984年,第125页。

[16] 安东尼•吉登斯:《民族一国家与暴力》,[M],胡宗泽等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62页。

[17] 同上揭。

[18] 费正清:《中国的再统一》,载费正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A],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3—15页。

[19] 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下册),[M],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486页。

文/杨晖 来源:《战略与管理》2010年第7/8期合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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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软实力跟不上
    匿名2015-11-28 23: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