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民族的主义和主义的民族:两岸分裂根源的政治学解析

文化 alvin 10912℃ 1评论

二、寻求认同中的分裂——民族主义在中国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有如下认识:民族主义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特别是内源型现代化国家[6]建构过程中,实现政治整合的理论依据。那么对于现代化追赶者、后来者(later comer)即属于外生型现代化[7]的中国,民族主义的导向是否可以完成一个现代意义民族国家的塑造,进而转型为一个现代国家?要达至这一目标,就得先厘清民族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和中国民族主义的形成。

前现代社会的中国尽管有了所谓“民族”的共同体,但更确切对应的是血缘、地域和种族方面的意义。依靠以儒家文化认同,中国完成了前现代国家形式的建构。这种认同以“内圣外王”形成非刚性约束,是一种非紧密性的统一。与现代国家相比较,是一个文化或文明共同体,而非民族国家。因此,民族主义在中国的产生就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是通过民族来完成民族主义的建构还是通过民族主义来确立民族的存在?这从理论上来讲就有着不同的回答。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在《民族国家与暴力》一书中断言:民族若没有形成,则绝不可能会有民族主义,至少绝不会有现代形式的民族主义。但同是英国哲学家盖内尔(Ernest Gellner)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一书中则表示:是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而不是民族孕育了民族主义。实际上,在现实世界中,这两种说法都是成立的,民族主义可以创造民族,正如近代以来潮涌般出现的民族国家;民族当然更可以孕育民族主义,由古老文化民族发展而来的近代民族国家内的民族主义并不弱于新兴民族国家中的民族主义。根据一定的条件,民族与民族主义可以互为因果,简单的界定往往会流于片面。德拉诺瓦就此表示,以民族主义来定义民族(盖内尔)会低估民族的作用,而相反,以民族定义民族主义(吉登斯)则会低估民族主义作用和危害。民族与民族主义实际上处于一种相互制约、相互激励,既互为条件又对未来开放的变迁与互动之中。[8]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对民族主义的概括性回答。就当时面临“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中国而言,以民族主义来定义民族与以民族定义民族主义,都存在实际运作的困境,无法支撑起民族国家的架构。就前者而言,缺乏现代国家的形式与传统和本土理论的支持资源,无法形成统一的认同感,更多时候民族主义的具体表现——爱国主义则是来自传统学说的教诲。而传统学说的“华夷之辨”与民族主义的国家建构内容如主权、领土和公民资格则截然不同,即民族主义起不了统摄民族的作用;就后者而言,中国的民族主要是民族学意义上的解释而不是政治学意义上的概念,缺乏民族与国家的天然重合[9]。所以民族主义在中国,并不是如何传播、运用的问题,而变成了一个如何改造和使用的问题。

据说在中国首先使用民族主义这一概念的是梁启超,他在1903年首次撰文提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亦即“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足于五大陆之上”。[10]梁氏对民族主义的建构摒除了传统“华夷之辨”的观念,反映出中国民族主义是以民族团结应对世界挑战的姿态出现,虽然较“师夷长技以制夷”是一个突破,但是其思路仍有“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影子。所以中国的民族主义一开始就有了比建构民族国家更高的目标,不仅仅只有现代性的追求,而且还有着“高掌远足于五大陆之上”的更大目标。从行动层面看,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也经历了“排满”的“华夷之辨”到“五族共和”的过程。这一过程其实是一个大汉族主义与民族分裂的对立到“三民主义”之下的中国民族主义的过程。也就是说中国的民族主义出现了两种指向:反满民族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前者以传统“华夷之辨”思想为资源,通过革命排满而实现民族光复,是种族主义下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就其基本品质和特征而言,这种民族主义即反满民族主义。后者则是世界近代殖民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中外民族地位的不平等,首先国家关系表现为不平等,而这种国家关系的形成,又直接源于中国的国家制度、机构和官僚群的彻底腐败。因此,实现民族解放的根本途径是改造国家。第二,由于欧风东渐,西方近代社会政治学说进入中国,中国知识界的政治意识中出现新旧观念并存的复杂现象,就民族主义而言,目的是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建立共和国家,这种民族主义的基本内核是新型国家观念,我们称之为国家民族主义。

所以中国民族主义的成型,是在其内部充满着诸多相斥因素的情况下匆忙完成的。这说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度里,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不是由于内部历史发展的结果,而是外力压迫和外部观念刺激所致,这样就很容易形成一种多重架构的民族主义。这种多重架构的民族主义,因为是新的观念,加之受达尔文主义影响,新的即发展进化的,[11]在一段时期内,成为政治运动(就中国来说是革命)的有力号召。但是它的内部矛盾与冲突,如各自都以民族主义相标榜,各自又都以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民族利益为指归,导致出现不同的民族主义形式,也就必然陷入相互攻击的状况。这自然是与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的起始宗旨大相径庭的,极不利于民族主义正面功效发挥。也就是说,当革命党人把改造国家作为挽救民族的根本手段时,他们的国家观念和民族观念是统一的;当国家已经通过革命而改造成功以后,国家观念和民族观念的内在矛盾就突显出来。

孙中山也试图解决这一内在的矛盾,在其早期创立的同盟会纲领中就含有“驱除鞑虏,振兴中华”这一相互排斥的命题,而辛亥革命后的中国政治走向,实际上是中国民族主义理论不足的暴露:以民族定义民族主义抵抗殖民,却导致专制和帝制的复活,以民族主义定义民族却导向了中国政局的分裂。因此,孙中山提出了“新三民主义”,就是为解决中国民族主义内在矛盾而做的努力。他强调:“……民族主义,为对于外人维持吾国民之独立;民权主义,为排斥少数人垄断政治之弊害;民生主义,则排斥少数资本家,使人民共享生产上之自由。”[12]从这里可以看出在民国成立后,面对中国具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形式,孙中山把民族主义和民生、民权主义并列结合,对外生型的中国民族主义进行内容上的充实。但是因为中国的民族主义毕竟是外生型的民族主义,现代民族国家形式的建立并不能带来民族主义包涵的民生和民权的内容。因此孙中山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主动放弃了民族主义,而把三民主义修改为一民主义或二民主义。他声明: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惟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13]

从当时中国的现实情况看,由于对袁世凯复辟和北洋军阀割据的失望,孙中山继续致力于革命来改变专制复辟或军阀割据的中国政局,这时反满或反帝的民族主义已不能提供革命的正当性依据,甚至还是革命理论的阻碍,因此他必须重新为革命寻找新的理论。当国民党“一大”召开后,标志着孙中山接受了列宁主义,把以党立国这种带有应急性的政治举措,当作建国方略来实施:“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形”,“党有力量,可以建国”,“所谓以党治国,并不是要党员都做官,然后国才可以治,是要本党的主义实行,全国人民都遵守本党主义,中国然后才可以治”。[14]此时,中华民族的认同不再是民族的认同而是主义(或政党)的认同。民族主义不再是建立现代国家的强力号召,中国要建立现代国家,已没有nation-state的内涵,而被所谓的“党国”取代。

到蒋介石那里,这种思想变得更急功近利、表述也更具体明白:“总之,中国国民党和三民主义青年团是与国家民族凝为一体的组织,这是历史所昭示的事实,不必再加分说。但这里还有一点,应该为我国民重行申述的,就是中国国民党乃是全国国民共有共享的一个建国的总机关。中国国民党如能存在一天,则中国国家亦必能存在一天,如果今日的中国,没有了中国国民党,那就是没有了中国。如果中国国民党,革命失败了,那亦就是中国国家整个的失败。简单的说:中国的命运,完全寄托于中国国民党。”[15]

从民族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到中国民族主义的形成,实际上是这样一个过程:强调以民族认同为前提的主义嬗变为了主义下的民族认同。也就是说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被政党国家建设所取代。但是民族是具有同一性的,而政党是带有竞争性质的,这样为中国的分裂埋下了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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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软实力跟不上
    匿名2015-11-28 23: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