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伊斯兰共和国能在现代世界中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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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伊斯兰共和制

推翻巴列维王朝后,以霍梅尼为首的激进派教士集团致力于在伊朗实施“法基赫的监护”的神权政治理论。1979年3月和12月举行的两次公民投票是激进派教士集团在使“法基赫的监护”合法化和制度化方面所取得的关键性胜利,前者批准建立“伊斯兰共和国”,后者通过了伊斯兰“专家会议”制定的新宪法。新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法基赫的监护”具体化(11)。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规定伊朗的政治制度是“伊斯兰共和制”,这种制度的基础是伊斯兰信仰。宪法特别强调,“世界和人类的绝对主权属于真主”,真主为人类立法,“所有……法律和法规都必须基于伊斯兰准则”,伊斯兰教第12伊玛姆派教义是伊朗的国教。宪法同时称,“正是真主使人类成为自己社会的命运的主人”“人类的这种神圣权利无人能够剥夺,也不附属于特定个人或集团的既得利益”,人民通过伊斯兰共和制“行使这种神圣的权利”。根据宪法,人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和集会等自由,但不得违背“伊斯兰的基本原则”和危害“伊斯兰共和国的基础”。

法基赫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制的权力中枢。宪法规定,在伊玛姆隐遁时期,法基赫作为穆斯林乌玛的领袖代行伊玛姆的一切权力。法基赫是武装部队总司令,有宣战和停战的权力。他还有权任命“监护委员会”的半数成员,任命总检察长和最高法院院长,批准总统候选人和根据最高法院和议会的提议任免总统。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离,但政府三个分支机构的权力都源于法基赫,都必须在法基赫的监督下运作。

哈梅内伊

法基赫不但要具备圣人般的个人品德和才智,而且须是得到大多数人民承认和接受的领袖,霍梅尼被认为是典型的法基赫。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选,则由选举产生的“专家会议”负责从高级教士中遴选1人担任“领袖”,或遴选3人或5人组成“领导委员会”,行使法基赫的权力。从理论上讲,“专家会议”有权解除不称职的“领袖”或“领导委员会”成员的职务,另外“专家会议”还有权罢免不称职的“监护委员会”成员。

法基赫行使监护权的关键机构是“监护委员会”,该委员会共12名成员,除半数是由法基赫选任的高级教士外,其余由议会在最高司法委员会提名的伊斯兰法学家中选任。“监护委员会”旨在确保议会的立法不得违背国教和宪法的准则,因此在实际上享有立法否决权。为了保障这种特权不被议会架空,宪法规定,如无“监护委员会”,议会“不具有任何合法地位”,议会开会选任“监护委员会”成员时除外。由任命产生的“监护委员会”实际上起到法基赫的辅佐机构和上议院的双重作用。

由于政府的司法部门旨在实施沙里亚法,作为法基赫的权力基础的乌拉玛控制司法系统也就顺理成章。“最高司法委员会”为最高司法机构,其成员有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和3位法官,总检察长和最高法院院长由法基赫任命,3位法官由全国法官选举产生,该委员会成员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最高司法委员会”负责组建司法系统,准备一切有关司法的法案,任免法官。

议会和总统均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但宪法特别规定总统和议员就职前必须宣誓捍卫伊斯兰教、伊斯兰革命的成果和伊斯兰共和国的基础。议会的正式名称是“伊斯兰协商议会”,凸显其伊斯兰性质和咨询作用,议会实行一院制,任期4年。如前所述,议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监护委员会”。根据宪法,总统是行政部门首脑,负责协调政府三权,任期4年,一人最多只能任两届,是仅次于法基赫(“领袖”或“领导委员会”)的职务。然而总统没有军权,其实际行政权力大多是礼仪性的,不致对法基赫构成威胁,法基赫有权介入总统候选人的提名,有权批准总统选举,有权在最高法院或议会发现总统“不称职”时解除其职务。总理作为“部长会议”(即内阁)的首脑握有日常行政权,但总理和内阁除必须接受法基赫监督外还受总统和议会制约,总理人选由总统提名,内阁成员的任免也需总统首肯。总理对议会负责,总理和内阁成员的任命需经议会批准。

1979年宪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严重问题。首先是霍梅尼的继承人问题,宪法规定的法基赫(“领袖”)的条件太高,不但要德才兼备,众望所归,而且必须是“马迦”(12)。由多人组成“领导委员会”势必加剧高层权力斗争;其次是议会和“监护委员会”之间在立法上旷日持久的冲突;第三,行政机构权力过于分散,总统和总理相互掣肘,容易形成政治僵局,造成行政效率低下;第四,司法机构存在与行政机构类似的弊端。有鉴于此,当局于1989年7月对宪法作了较大的修订(13)。在关于“领袖”的条款中,不再提“领导委员会”,取消“领袖”必须得到“大多数人民承认和接受”及必须是“马迦”的规定,设立了由他任命的“国家紧急事务委员会”,同时授权他在与“国家紧急事务委员会”磋商后决定伊斯兰共和国的政策(14)。“国家紧急委员会”还负责仲裁议会和“监护委员会”在立法上的冲突,仲裁的结果须交“领袖”批准后才能生效。修订后的宪法撤销了总理的职位,由总统担任“部长会议”的首脑,从而使总统拥有较大的行政权力。此外,设立“司法首脑”取代“最高司法委员会”执掌司法机构,“司法首脑”由“领袖”任命,任期5年。

1979年宪法没有修订程序,1989年7月増补了这方面的条款。需要修订宪法时,“领袖”和“国家紧急事务委员会”磋商修订方案,然后由“领袖”下令总统组织“宪法修订委员会”实施。“宪法修订委员会”包括伊朗各权力机构的首脑和代表,其中大部分由“领袖”直接任命。“宪法修订委员会”的决议不但要全国公民投票绝对多数通过,而且须经“领袖”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此外,有关伊朗政治制度的伊斯兰性质、国教、“法基赫的监护”的原则和基本制度等条款的内容不得修订。

“法基赫的监护”还体现在一些对民选的国家权力机构采取的特别防范措施上。这方面的关键措施是候选人事先筛选制(the prescreening of candidates)。宪法规定“监护委员会”负责总统、议会和“专家会议”的选举,谋求这些民选职位的候选人资格须经“监护委员会”的审查。对于竞选第一任期的总统候选人而言,其候选人资格还须经“领袖”审查。根据有关选举法规,所有登记竞选重要公职者首先必须在候选人表格上签字,表示忠于伊斯兰宪法和拥护“法基赫的监护”,下一步是“情报部”(政治警察机构)和总检察署的报告,最后是“监护委员会”的审查。审查的重要依据是候选人所在地的民兵组织、革命卫队和伊斯兰宗教领袖向“监护委员会”提供的关于候选人本人及其家人的政治和宗教表现的调查表。“监护委员会”不但有权否决候选人资格,而且负责监督选举、审批选举结果,尽管选举由内政部具体组织实施(15)。

以霍梅尼为首的激进派教士集团还在军队、警察和政府机构附设完全由乌拉玛掌控的“政治意识形态局”。该机构的具体任务是进行政治意识形态宣传、指导和监督,以确保军警和政府雇员忠于霍梅尼主义,军警和政府雇员须参加“政治意识形态局”的教士所办的伊斯兰意识形态培训班,并通过有关考试。拉夫桑贾尼总统直言不讳地声称:“政治意识形态局是伊斯兰共和国政权的必不可少、存亡攸关的基础”(16)。

伊斯兰共和制是伊斯兰革命的产物,一些在革命中涌现出来的由激进派教士领导的组织和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曾经或仍然发挥特殊作用。

伊斯兰共和党于推翻君主制后不久成立。该党诞生后迅速统一和改组了遍布全国、各自为政的“伊斯兰协会”,控制了绝大多数清真寺,势力剧増(17)。伊斯兰共和党一度是激进派教士集团动员群众的主要政治工具,并在1983年人民党被取缔后实际上成为伊朗惟一合法政党。然而,在基本击败反对派后,伊斯兰共和党势力的过度膨胀无论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在国家权力的实际运作上都与“法基赫的监护”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导致该党于1986年解散。尽管伊朗当局于1981年正式公布了“政党法”,但一直未切实实施,因此伊斯兰共和党退出政治舞台意味着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政党政治名存实亡(18)。

霍梅尼回国后不久宣布恢复“星期五教徒集体祷告”。他在所有大小城镇委任“星期五伊玛婢”作为他的代表,负责星期五领祷和以布道的形式发表政治演讲,并监控各级地方政府,此举进一步加强了清真寺在社区宗教、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在一些激进派教士看来,“星期五伊玛姆”制政教合一,颇具伊朗和伊斯兰特色,与东西方的政党制大相径庭,在意识形态上很有吸引力,是“法基赫的监护”的理想形式。但以“星期五伊玛姆”制取代政府的计划最终流产,哈梅内伊总统称“星期五伊玛姆”为“革命的巨大支柱、领袖的喉舌和总动员的强有力的手段”,随着霍梅尼越来越倚重“星期五伊玛姆”动员群众,伊斯兰共和党作用锐减,逐步销声匿迹(19)。

“委员会”和“革命法庭”分别是革命高潮中诞生的基层政权机构和司法机构。前者一度是激进派教士集团夺取政权的锐利武器;后者由教士充当法官,实施沙里亚法和快速判决,显然为激进派教士集团采取非常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手段。直接控制政府后,激进派教士集团开始削减“委员会”和“革命法庭”的独立性,并逐步将其融入有关政府机构。

“革命卫队”是激进派教士集团于1979年5月组建的武装,其最初的作用在于抗衡军队和増强伊斯兰共和党夺权的实力。根据伊斯兰宪法,“革命胜利初期组建的伊斯兰革命卫队将予以保留,以便继续发挥其捍卫革命及其成果的作用”,“革命卫队”是当局镇压武装反对派和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主要力量。1985年9月,霍梅尼下令“革命卫队”仿照正规军设立陆海空三个部门,正规军事组织二元化的格局从此正式形成。两伊战争期间,伊朗当局组建了名为“巴斯基”(Basiji)的民兵部队,协同军队和“革命卫队”与伊拉克作战,战后“巴斯基”民兵保留下来,1993年改组后专门负责维持国内治安。此外,激进派教士集团还拥有非正规武装——“真主党”,其主要任务是袭扰政治反对派和维护伊斯兰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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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小伙伴在吐槽
  1. 敢惹绿绿,贵站药丸呐
    匿名2018-05-21 23: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