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伊斯兰共和国能在现代世界中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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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内政与外交

一个国家的宪政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往往存在程度不等的差距,“法基赫的监护”的理论与实践也不尽一致。因此,研究伊朗伊斯兰共和制,除了解读宪法条文之外,还须了解宪法的实际运作,包括国家的内政与外交。就此而言,1989年6月霍梅尼逝世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两个不同的时期:霍梅尼时期与哈梅内伊时期。

霍梅尼时期是新建立的伊斯兰政权与国内外敌人作殊死搏斗的急剧动荡的时期。在此期间,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内外政策带有强烈的霍梅尼主义的意识形态色彩,其基调是激进的伊斯兰化。

国家政治体系的伊斯兰化是整个社会伊斯兰化的先决条件。霍梅尼通过两次公民投票基本解决了国家宪政体系伊斯兰化的问题。国家机器的伊斯兰化一方面有赖于摧毁旧的君主制的国家机器,清洗旧政权的军政要员;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忠于伊斯兰革命准则的新的国家机器,激进派教士集团特别重视军队伊斯兰化。宪法规定,“伊斯兰共和国的军队必须是一支伊斯兰军队,即忠于伊斯兰意识形态的、必须由赞成伊斯兰革命的目标并准备为实现这些目标献身的人组成的军队”。

实施伊斯兰法是伊斯兰化的核心内容。1982年8月,最高司法委员会宣布废除1907年以来的“非伊斯兰的”法律和法规。司法体系伊斯兰化的结果,世俗法官被乌拉玛取代,伊斯兰法和著名阿亚图拉的教令成为法庭审判的惟一法律准绳。1983年议会通过一项法案,恢复了伊斯兰传统刑法,1967年的“家庭保护法”废除后,多妻制重新合法化。社会生活伊斯兰化导致两性的社会隔离,妇女着装的伊斯兰化是这方面最显著的标志。此外,舞厅和酒吧被禁,在音乐和影视方面也不得违背伊斯兰价值标准(20)。

教育系统的伊斯兰化旨在保障整个社会伊斯兰化及其延续。当局的主要措施是在师资方面以忠于霍梅尼主义的教士取代世俗知识分子,在政治意识形态教育方面以伊斯兰主义取代君主主义和东西方“文化帝国主义”。高校伊斯兰化是整个教育系统伊斯兰化的重要环节,为此,伊斯兰共和党和激进伊斯兰学生组织建议在大学搞“文化革命”,1980年5月,霍梅尼下令成立“文化革命委员会”领导运动,该委员会在高校大规模清洗“非伊斯兰分子”,甚至一度关闭了所有大专院校(21)。

经济体系的伊斯兰化主要表现为平民主义和国家主义(statism)或曰伊斯兰国家社会主义(Islamic state socialism)。宪法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经济由国有、合作和私有三个部门构成,“并建立在系统和健全的计划基础之上”。国有部门包括所有关键性的行业和大企业。革命初期出现了国有化的浪潮,与国王及外国有关联的企业和财产、逃亡者和被镇压者的财产、大企业等是国有化的主要对象。伊朗原来就存在各种宗教基金会,“革命法庭”将没收的巨额财产转交给新成立的一些政治基金会,从而使基金会在伊朗经济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1983年通过的政府“第一个发展计划”集中体现了激进派教士的经济思想,该计划的内容不但包括国有化、价格管制、补贴和限制贸易等政策,而且还提出使伊朗自给自足、消灭失业和为民众提供基本的社会福利的目标和计划(22)。在革命与战争的特殊条件下,伊朗经济的国家社会主义和内向性发展到极致。

外交政策伊斯兰化体现为激进的第三世界主义和伊斯兰主义,即所谓“既不要西方,也不要东方,只要伊斯兰”。在激进教士集团看来,西方,尤其是被称为“大撒旦”的美国,是伊斯兰民族的压迫者和敌人;以苏联为首的东方集团被视为异己甚至敌对的力量。同情和支持第三世界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特征。此外,霍梅尼主张泛伊斯兰主义,梦想建立“世界伊斯兰政府”,宣称“将向世界各地输出我们的革命”,为此伊朗当局成立“全球革命部”,联络和支持世界各地的激进伊斯兰主义运动(23)。霍梅尼时期,发生了三件涉及伊朗利益的重大国际事件:扣留美国人质危机(1979—1981年)、苏联入侵阿富汗(1979年)和两伊战争(1980—1988年)。人质危机和阿富汗事件使伊朗同两个超级大国的关系极度紧张,伊拉克入侵伊朗导致长达8年的两败俱伤的惨烈战争。

1989年6月霍梅尼逝世后,“专家委员会”推选总统哈梅内伊为“领袖”,伊朗进入哈梅内伊时期。就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内外政策而言,哈梅内伊时期同霍梅尼时期有较明显的区别。

如果说霍梅尼时期的政策基调是激进伊斯兰化的话,那么哈梅内伊时期的政策基调则是改革与务实主义,即实际上的日趋非伊斯兰化。

有学者认为,1989年前后,随着两伊战争结束、霍梅尼逝世和伊斯兰共和国修宪,“第二共和国兴起取代了第一共和国”(24)。如果再深入探讨,不难发现1997年5月总统大选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治史上的又一个重要分水岭,它将哈梅内伊时期一分为二:第一个时期是拉夫桑贾尼任总统时期(1989—1997年);第二个时期是哈塔米任总统时期(1997年以来)。

拉夫桑贾尼任总统时期的突出特点是哈梅内伊与拉夫桑贾尼形成比较和谐的“共治”局面。作为“领袖”和总统,两人之间在合作的同时存在非正式分工:哈梅内伊主管宗教事务和与其他伊斯兰运动的关系;拉夫桑贾尼主管经济和外交。伊斯兰共和国犹如一艘政治之舟,其航向最终取决于哈梅内伊,其实际驾驶者却是几乎不受干预的拉夫桑贾尼。

哈梅内伊与拉夫桑贾尼首先设法修订己经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伊斯兰宪法,1989年7月修宪一方面为新“领袖”提供了合法性,另一方面増加了总统的行政权力,为两人以后合作共治奠定了基础。此外,取消总理职位后,行政权力相对集中于总统,有利于拉夫桑贾尼实施必不可少的改革和重振备受革命与战争摧残的经济。

面临改革与重建的严峻挑战,拉夫桑贾尼总统强调务实,反对霍梅尼主义激进派的原教旨主义,公开宣称“不教条”,“不支持极端主义”(25)。在内政方面,拉夫桑贾尼主张“新现实主义”,在政治上,他致力于改革行政系统,削弱某些霍梅尼主义激进派控制的组织和机构的权力,加强行政机构的统一和专业化;在经济上,他提出“十年重建”的口号,为此实行了某种程度的市场导向的经济自由化改革(26)。在外交方面,拉夫桑贾尼主张“新思维”,强调伊朗“必须停止树敌”,从而摆脱了霍梅尼时期伊朗在国际上极度孤立的局面(27)。

受宪法规定的限制,拉夫桑贾尼于1997年第二任期届满后不能再竞选总统,改任“国家紧急事务委员会”主席,他与哈梅内伊“共治”局面也随之终结,穆罕默德·哈塔米继任总统。哈塔米在伊朗统治集团中以温和与开明著称,主张继续推进经济自由化改革和执行务实外交,但其竞选纲领吸引伊朗大多数选民的关键在于突出政治改革,强调实行“伊斯兰民主”,呼吁重建“公民社会”,实行“法治”,尊重人权和保障言论出版自由。

1997年5月23日的伊朗总统选举竞争激烈,举世瞩目,哈塔米获近70%的选票。哈塔米获胜被其支持者称为“第二次革命”和“第三共和国”的开端。以哈塔米为首的政治联盟号称拥有“2000万支持变革的大军”,逐步发展成为以“5月23日”命名的声势浩大的改革运动(28)。哈塔米上台以来,内政方面最明显的变化是政府放宽了对出版物的限制,支持哈塔米的报刊一时多如雨后春齊,打破了控制电台和电视台的保守派对舆论的垄断,社会和文化政策更加宽松。在哈塔米的推动下,“5月23日运动”相继在1999年地方行政官员选举和2000年全国议会选举中取得压倒性胜利。在外交上,哈塔米倡导“文明之间的对话”,以“化敌为友”,力争同除以色列以外的一切国家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

改革运动的崛起与革命后伊朗社会的变化有关。20年来,人口翻了一番。在6000万人口中,61%居住在城市,79%受过教育,51%年龄在20岁以下(29)。整体而言,这种社会结构意味着大多数伊朗人本能地倾向于现代的和世俗的价值观,与严厉的中世纪式的神权制度格格不入,己经成为选民主体的受过教育的青年和妇女渴望改革是哈塔米及其盟友在选举中屡屡制胜的关键。

尽管以哈塔米为首的改革派联盟深得民心,掌握了总统职位和议会,但保守派控制了关键性的国家权力机构,可以对改革派进行钳制和反击,使哈塔米在深化政治经济改革方面举步维艰。利用司法手段封闭改革派报刊和监禁改革派要员是保守派对付“5月23日运动”的利器,1999年7月8日,保守派查封一家重要的改革派报纸,引发抗议浪潮,保守派控制的保安部队和民兵与示威者之间的暴力冲突愈演愈烈,并演变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政治危机。

2001年6月哈塔米再次以压倒优势赢得总统选举。“领袖”哈梅内伊一方面公开表示支持哈塔米总统,强调经济改革的必要性,甚至谈论“宗教民主”,另一方面又给人留下在政治上基本倾向于保守派的印象。伊斯兰政治体系严重分裂以及哈梅内伊与哈塔米之间的微妙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体系和决策机制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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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小伙伴在吐槽
  1. 敢惹绿绿,贵站药丸呐
    匿名2018-05-21 23: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