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中苏在援越抗美问题上的冲突与矛盾(1965—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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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苏在实现苏联援越军事行动计划上的纠纷

1965年2月柯西金访越结束后,苏联制定了一个新的援越军事行动计划。25日,苏共中央、苏联政府根据此计划,通过苏驻华使馆向中国提出口头声明,要求1、派一个旅的战斗部队和其他现役武装人员4000人通过中国铁路去越南;2、在中越边界地区拨出一到两个机场(如昆明机场),供苏的一个米格-21截击机大队使用,并驻扎500名苏现役军人,用以保证机场的安全;3、在中国领空开辟空中航线,供苏联运送米格-21飞机和其他武器及苏联在越军事人员所需的物资。为了进一步表明此项要求的迫切性,苏政府又于2月27日通过其驻华使馆提出:事情很急,他们应越南的要求,要用45架安-12飞机空运18门高射炮和75挺高射机枪去越南。[54]

3月10日,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正式答复苏联政府2月25日的口头声明说:苏联提出的军事计划超出了通常的军事援助范围。对于第一条要求,中国以越南方面并不赞成苏联的作战部队进驻越南为由加以拒绝。关于第二条建立空军作战基地的要求,中国则强调,按照苏联通知的米格-21飞机的飞行距离,把昆明作为作战基地,根本起不到保护越南领空的作用,故此也回绝了。而对于第三条在中国建立“空中走廊”的要求,此前中方已于2月28日回复说,大规模空运不符合苏联主张的绝对保密原则,建议改为陆运。此时再次重复说明,苏联给越南这么一点武器和作战物资,却要派苏联飞机长期在中国领空飞来飞去,这不仅不能吓退敌人,还会立即暴露给敌人知道。中国的“答复”指出,像这样的重大行动,没有经过越、中、苏三方协商,是强加于人。因此,中国方面不能同意苏联的这种军事行动计划。“答复”并指责说:苏方的要求,实际上就是把中国、苏联、越南三国置于目前就开始对美国公开作战的地位,这将使当前越南人民反美斗争的形势复杂化。总之,在中国政府看来,苏联的这些要求是另有所图。例如,苏方要求紧急空运高射武器去越南,但是却直到3月8日才将这批飞机和高射武器交给中方,中方于当日两天内全部起运交付越南。为此,中国方面认为,如果苏联真的那么急于运,何以拖延8天才运来呢?[55]苏联的行为令中国疑虑重重,感到在中苏关系目前的状况下,苏联提出这些要求,实际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和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莫斯科则利用中方的答复进行攻击,大作中国阻止苏联援越的文章。苏联领导人于莫斯科三月会议上披露说:由于尽快掩护北越城市免遭美国空军袭击至关紧要,我们请求中国当局允许载有军事技术装备和必要数量军事专家的苏联运输机穿越中国领空。但中国政府拒绝了这一请求,理由是苏联飞机在中国上空飞行可能被敌人发现,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没过几天,中国领导人又想出了新的十分可笑的借口。他们把苏联航空兵部队经中国飞往越南的建议完全看成了“想控制越南和中国”的企图。他们竟不为这种荒诞的论断害羞,似乎在越南民主共和国边境地区的几百人“可以控制”有6.5亿人口的中国。苏方进而责备说:由于中国的这一立场,尽管美国在越南的侵略行为不断加剧,我们给越南提供的必要的军事技术装备,主要是防空装备,只有用铁路运输,而这是需要很长时间的。不过经我们的努力,部分苏联装备还是运到了越南。[56]

对此,中国外交部虽然提出目前尚不宜公开表态进行驳斥,但认为,为了消除苏方宣传所造成的影响,有必要向有关人士吹吹风,由中方涉外人员在同国外左派和中间派人士的谈话中澄清事实,说明:苏联在“莫斯科分裂会议”上“掀起了一个所谓中国阻挠苏联援越的谣言攻势,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来反对中国”。但谣言的影子只有18门高射炮和75挺高射机枪。中国认为这批武器空运不好,也无必要,建议陆运,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对越南需要,而且苏联同意给的军事物资,中国无不全力以赴,予以协助。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关于这一点,越南同志知道,苏联同志也知道。事实总是推翻不了的。而苏联歪曲事实,诬蔑中国阻挠他们援越,是一种预谋的反华行动。[57]

1967年5月,苏联又向中国提出要经中国领空转运米格-17和米格-21型飞机各12架。苏联关于空运问题的旧话重提,自然再次遭到中国拒绝。中国方面认为,苏联提出空运飞机的建议是在有意识地将军事秘密暴露给敌人,是一个阴谋。这样一个大的军事行动,苏联不经协商就要迫使中国接受,是十足的大国沙文主义态度。越南方面在传达苏联的这个要求时,估计到中国不会同意,所以同时提出通过铁路运输飞机的方式,为中国所接受。[58]

(二)中苏在援越物资过境问题上的纠葛

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向越南民主共和国运送物资比较便利和现实的途径是通过中国的领土,因此,在整个援越抗美期间,中国铁路成为免费转运苏联和朝、蒙、东欧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援越物资至越的一条重要通道。[59]此期,中苏双方围绕苏联援越物资经中国铁路过境的问题,展开了尖锐的斗争,其纠葛过程复杂,更为突出地表现了中苏之间在援越中的矛盾冲突。

1965年2月,柯西金访越两次途经北京时,向周恩来谈道:美国轰炸越南北方以后,苏联可以放手援越了。苏将无偿向越南提供大炮、坦克、地对空导弹。周恩来表示:希望苏联快给越南武器,中国铁路可以帮助运输。毛泽东在2月11日会见柯西金时也指出,中国将协助把苏联的军事技术装备尽速运往越南。此后,中苏两国政府于3月30日达成协议,签订了关于转运苏联政府供应越南民主共和国的特种物资过境议定书。中国方面随即把转运苏联援越军事物资放在优先地位,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此项工作。[60]4月,苏联援助越南的首批地空导弹装备,包括13列火车、403个车皮、282名专家,及部分旅团指挥器材(大部为旧货),相当与两个火力营、两个技术营、1个指挥营,开始经中国过境运往越南。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要求必须及时、安全地将这批装备和人员运抵越南,并由副总参谋长李天佑亲往广西凭祥检查布署工作。4月14日至5月20日,中越苏三方在凭祥进行了此批物资过境的交接手续。6月,范文同等人在莫斯科与苏方达成有关军事援助的意向后来华,罗瑞卿在同文进勇会谈时阐明了中国对运送苏联军援物资的立场:你们向苏联要装备,理直气壮。但要有重点,逼他海运。要我们运也可以,但不许他搞阴谋。什么提供空中走廊、机场、港口等,过去、现在、今后我们都不干。罗瑞卿表示:关于苏联援越物资的过境运输,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免费运输。他们的专家过境,我们也会招待的。此后不久,刘少奇于7月3日与阮维桢会谈时指出:苏联和东欧的援越物资,今后应主要从海上运输。中央援越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即提出:苏联援越物资,大部分应要求苏方海上运输。凡过去与我达成协议由我负责转运的物资,我们负责。如有少量急需或特种物资要求我转运,可适当安排。海上运输遇空袭要求在我港口待避,可视情况临时商定。中央领导人批准了这一方案,周恩来、罗瑞卿并指示说:空运物资也可答应,因为其不同于开辟空中走廊和拨给机场。[61]7月,中越运输代表团在北京举行会谈,并于26日签订了会谈纪要。据中越双方达成的协议,1965年下半年苏联及东欧等国过境中国的物资计划为14.85万吨,其中军事物资5.5万吨,一般物资7.5万吨。双方商定,优先安排运输军事物资。[62]根据中国的材料,1965年3月,中国方面根据苏方提出的货单运送了150车皮以上的物资去越南;4-10月,苏方计划有40列车左右的军用物资过境。5月26日,苏越双方又在莫斯科达成由苏联向越南提供一批补充物资的协议,要求中国转运。从1965—1968年,通过中国铁路转运的援越物资共179列火车5750个车皮。中方认为,中国自始至终都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严格按照协议,全部、及时、安全地转运了苏联的援越武器。[63]

但是苏共中央于1965年7月初致函中共中央,指责中方没有及时转运苏给越的补充物资。对此,中共中央7月14日复函苏共中央予以驳斥。此后,苏联方面继续提出:中国当局违反毛泽东同志的保证,从苏方一开始向越南运送军用物资时起就制造困难。在苏联和越南民主共和国之间达成了关于增加提供军事技术装备和加速运送这些装备的协议后,中国行政当局的代表阻挠运输苏给越的物资。[64]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这其中的是是非非能否说清呢?

对于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援越物资过境问题的处理,中国历来的做法是在援助国提出申请之后,首先征求受援国越南的意见,然后协调好中越两国的运输计划,再同援助国达成相应的协议。1965年8月26日,苏联方面向中国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递交了一份关于1965-1967年补充供应越南的军事技术物资过境的申请。中国方面依照惯例办理,通过中国驻越大使于9月2日通知越南外交部苏方申请之事,并在是月17日、27日和10月7日连续催请越方答复。同时由中国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的有关人员于9月18至10月18日接连5次向苏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代表和驻华武官说明情况,表示一俟得到越南的答复,即与苏方商谈签订协议之事。但直至11月初,越方仍无回音。中国于是将苏联的申请暂时搁置。对于10月7日苏对外经委代理代表请中国对外经委尽快签协议的要求,中方回复说:在搞清苏联的这批军事技术物资“哪些是越南方面首先必需的,它希望在什么期限内收到,以及为了接受这些技术装备在技术上有哪些可能性”之前,中国方面将不接受苏联给越南的军用物资。据此,中方向苏代表声明,拒绝让一系列载有苏军援物资的运输车辆从中国过境,其中涉及到10辆军机修理车以及40门高射炮的转运。[65]

不过时隔不久,中国方面对于特殊问题还是采取了通融的态度,在征得越方同意后于10月12日约见苏驻华武官,正式提出就上述修理车和高射炮两项物资的运输问题与苏方单独办理换文,以便尽早将其运往越南,而不必等待补充协议的签订。随后,中方又多次催询,苏方却迟迟不复。在中方人员质问其用意何在时,苏武官和代理代表也表示不理解莫斯科的意图。10月21日,苏共中央致函中共中央,指责中国有意“拖延签订”协议,并拒绝接受转运上述物资。对此,中共中央于11月5日复函澄清说,事实明摆着,这两项物资不能及时转运,责任完全在苏方。进而回击苏联是“无事生非,蓄意诽谤”,存心颠倒黑白,目的在于制造口实,作反华文章。[66]

另外,在运送苏联过境物资时,中国方面坚持按协议办事,不愿意迁就苏联,改变自己的运输计划。苏联方面则强调非常时期,援越不必完全照章办事,可以作特殊处理。故而苏联常常违反同中国签订的运输协议,或不按时提交计划,或不按计划发车,有时甚至既无计划,又不通知,突然将列车开进中国边境站。中国方面认为,这种情况不仅打乱了中方的计划,而且使中越两国的运输计划无法衔接,是破坏协议的行为,极大地影响了援越物资的正常运输。9月2日,中国对外经委副主任李强约见苏对外经委代表,指出:苏联的做法就是要造成一种形势:如果我们接运你们违背协议运来的物资,你们就可以任意打乱中越两国的运输计划;如果不接运,你们就造谣说中国阻挠苏联援越物资过境。李强表示坚决反对苏方的这种做法。苏代表则保证说,今后一定采取措施,按协议办事。只是此后情况并未发生变化,仅9月一个月内,苏联方面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发车数即占总批数的72%。为此,中方从9月18日至10月23日,先后10次向苏方提出这一问题,声明此事如不加以解决,误了运输时间,一切责任完全由苏联方面承担。苏代表一面感谢中方“由于我们的过错而造成的工作障碍所表现的巨大耐心”,表示要找出症结所在,消除己方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一面恳请中方“不要把我们看成是不可救药的”。[67]

但遗憾的是,以后此类事情仍有发生。如是年11月25日,一批由中国代越储存的苏联、波兰炸药和爆破器材提前到货,给中国对外贸易总公司的工作带来困难。1966年4月上旬,一批从波兰发往越南的炸药、雷管由苏联方面换票发运时在手续上造成了紊乱,运单与货物名实不符,如未发现即办理换装和发运,又会成为中苏之间的一场过节。[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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