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新疆问题的“鸡尾酒”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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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对暴恐事件分而治之

建议将暴恐事件按性质区分为“政治性暴恐事件”、“一般性暴恐事件”。有明确政治诉求的为第一类,其他的归入第二类。有政治诉求的事件是分裂国家的政治行为,应重拳出击,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一般性的事件,应该和内地处理类似事件的方法相同,作为治安或刑事案件。

2014年5月6日发布的中国首部国家安全蓝皮书《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将2013年以政府机构和军警为主要袭击目标的10次暴恐事件定性为“恐怖活动”。这是官方第一次明确地将暴恐事件进行分类定位。

对暴恐事件分类目的是为了准确定性和定位,采取有针对性的社会对策和社会政策来处理。迷信国家暴力,简单的以暴制暴,并不能减少暴恐发生率,还会陷入暴力循环。准确定位可以避免放大暴恐事件的社会影响和心理影响,减少负面作用。

2、依靠信任两个大多数,真正实现源头治理

维护稳定、长治久安,从根本上来说是一场争取人心的战斗。只有依靠和信任少数民族最大多数的干部和群众,才有可能形成“拉力”,凝聚人心,打击极少数的宗教极端分子和分裂分子。如果以民族划界、以宗教区分,就会造成“推力”,把多数干部群众推到对立面,从根本上动摇政府的执政基础,更不能实现边疆稳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封闭守旧思维,只会自外于其他民族,无法实现和睦的民族关系。

中华文化数千年来绵延发展,形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原文化对四周少数民族的吸引力和拉力。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凭借着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取得了政权。今天,汉族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达,更应该对“文化吸引力”有充分的自信。

(三)提高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能力

对于没有宗教传统的汉民族,对于信奉唯物主义的执政党,如何管理几乎全民虔诚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如何对待挟宗教思想日益极端化的本位民族主义,的确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应对威胁稳定的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不能仅仅靠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既要有铲草除根、高压严打的刚性手段,也要有釜底抽薪、源头治理的柔性方略。需要刚柔相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标本兼治。

应重视发挥宗教的正向功能,减少“与宗教为敌”的刚性行政带来的逆反对抗。物质主义不可能消灭或取代宗教,宗教是民众的精神需求,是民生需求的一部分,一定要象重视经济发展一样重视民众的宗教需求。堵后门不要忘记开前门,禁止非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也要保护合法、加以引导。一定要改变目前对宗教不会不敢不善于进行积极正面引导,“围追堵截”的办法,提高治理社会的能力。

1、严厉打击恐怖犯罪团伙

对恐怖团伙和非法宗教活动,要重拳出击,对重点人物、重点地区实行布控,稳准狠地打击,务必做到尽量铲草除根。

2、压缩原教旨主义派别瓦哈比派的活动空间

近10余年来各种暴力恐怖事件,大多是极端瓦哈比派恐怖分子策划实施的。瓦哈比派早在19世纪末便传到新疆,由于受到传统逊尼派的压制,长期得不到发展,信徒很少。上世纪80年代,瓦哈比派借助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十余年间由几千人迅速发展到数万人。90年代末虽严厉打压,但2009年“7•5”事件后,瓦哈比派又得到迅速发展。据新疆有关单位调查,目前南疆的瓦哈比派约占信众的40%,和田地区约占50%。

可以借助逊尼派即多数传统温和穆斯林的力量,压缩极端瓦哈比派的活动空间,打击瓦哈比宗教极端分子和团伙。

3、制定《新疆宗教工作管理条例》,规范宗教工作

全世界200多个国家的宪法中,142个具有和宗教信仰相关的条文。目前有10多个国家制定了宗教法,其中大多都有打击宗教极端主义活动及组织的条文。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2011年9月2日通过《宗教活动和宗教组织法》草案。应借鉴国外的宗教法,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宗教法。建议在我国宗教法出台之前,制订新疆《宗教管理条例》。

4、引导伊斯兰教世俗化

原教旨主义和宗教极端分子借宗教改革为名,否定传统逊尼派中国化的礼拜习俗,鼓吹“去中国化”或“去儒化”,企图把中国的伊斯兰教“阿拉伯化”。对此应有足够的警惕并采取相应措施。

信仰个人化、个体化或家庭化,是世界各国宗教发展的大趋势。今后应引导信仰个体化,鼓励在家中做礼拜,基层干部和宗教管理人士不得干涉穆斯林在家中做礼拜。

5、重点宣传伊斯兰教经典中禁止恐怖行为的内容

参与恐怖活动的大多数人并不了解真正的伊斯兰教教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介绍,伊斯兰教是和平的宗教,恐怖分子打着宗教旗号,歪曲宗教教义,煽动进行所谓的“圣战”,完全背离了伊斯兰教的精神。

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研究,介绍各国伊斯兰教法、教规中反对和惩罚恐怖行为的事例,补充到《卧尔兹》中,鼓励阿訇、毛拉宣讲。伊斯兰教经典明文禁止恐怖行为。传统伊斯兰教法中,从事恐怖行为(Muharaba)者可处以下四种刑罚:砍掉相对应的手和足;流放;死刑;钉在十字架上。

建议组织专家和神职人员,准确阐述“殉教”和“信后世”观念,告诫年轻人珍惜生命,重视现世,不要上当受骗,被恐怖分子煽动引诱进行恐怖非法活动。

6、满足信众学习宗教礼仪的需求,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讲授穆斯林必须掌握的一般宗教用语和基本礼仪

新疆的地下经文班,长期以来是极端宗教势力培养、训练暴恐后备力量的温床,政府一声令下,关闭所有的经文班,禁止阿訇毛拉私自带徒授经。全区以前有4所培养伊斯教职业宗教人士的经文学校,亦关闭只余一所。但搜查、发现、关闭措施毫不奏效,地下经文班和政府玩起了猫和老鼠的游戏。其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广大穆斯林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学点基本的伊斯兰经文知识。他们认为,作为穆斯林应该懂得基本的经文知识和宗教礼仪,如做礼拜和参加葬礼、婚礼等,必须口诵经文。应该满足人们的需求,在报刊、电视、网络上讲授基本的经文知识和宗教礼仪知识。

7、在中学开设《宗教常识》选修课

目前有不少国家在中学开设宗教课选修课或必修课。俄罗斯学校从2012年在全国各地中学开设一个学期的宗教课。哈萨克斯坦也在高中开设宗教课。各国开设宗教课的内容不尽相同,以介绍宗教常识为主。通过宗教常识课,向学生介绍各种宗教教义和历史,使他们有开阔的视野、包容的心态,能够理性地对待各种宗教。开设宗教常识课有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宗教观,形成包容多种宗教的理念,不易为恐怖分子洗脑、煽动或利用,有助于建立信仰宽容的社会,加强国民团结。

(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新疆

1、教化要重视方法

双语教育是造福少数民族的一项语言政策和措施,但好事要办好,不能强加于人。推进双语教育要遵从教学规律,首先培养相当数量的既掌握少数民族语言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的合格师资。对新疆的援助要将推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放在第一位,倾全力帮助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成长起一大批现代化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本,促进其自我发展能力的形成。双语教育也要考虑民众的心理接受程度,尊重他们的选择权。

2、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团伙排斥传承已久的民族风俗习惯,排斥现代文明和现代生活,排斥本民族传统服饰和现代流行服饰,强迫年轻男子留大胡须,强迫女子蒙面,着“吉里巴甫”服饰;排斥传统艺术如音乐舞蹈等,反对抽烟、喝酒等习惯。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逐渐扩散到普通民众,不仅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近年北疆的一些地区也受到消极影响。

应大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文化部门的援助新疆项目应投资于保护和传播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维吾尔族传统的音乐、舞蹈、服饰有非常丰富的内容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璀璨明珠。在新疆大力保护和弘扬维吾尔民族的传统文化,可以很好地抵制宗教极端主义的消极影响。应制定保护民族传统和习俗的政策和法律,违者依法处理。

3、培养爱国的少数民族文化名人,起示范和表率作用

少数民族文化名人对本民族有直接的示范表率作用,影响重大。应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爱国、有良好专业知识、人格魅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文化名人,作为民族地区现代文化发展的引领者和推动者。为他们提供平面媒体和新媒体的平台,旗帜鲜明地反对原教旨主义,反对回到中世纪,反对自我封闭。少数民族的文化精英应引领社会文化思潮的发展方向,引导民众建设开放、包容的现代社会。在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时,通过他们传递正确信息,引导民众舆论,澄清消除民间谣言。

4、开展各类传统民族艺术比赛

建议各级政府组织各类传统民族艺术比赛,进行乡镇、县、市、州的体育比赛、文艺汇演、传统音乐舞蹈比赛、传统民族服装大赛等。通过张扬传统民族文化,抵制极端瓦哈比的扩散和影响,消解宗教极端主义的负面影响。

新疆电视台及广播电台,可以举行“新疆好歌曲”、“新疆好声音”、“新疆舞林大赛”、“新疆星光大道”等综艺类的比赛,在新疆掀起传统民族文化热潮,抵制原教旨主义的宗教极端势力的负面影响,化解暴戾之气。

文/靳薇 中央党校民族宗教理论室主任 本文原刊于《文化纵横》杂志2014年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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