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枭龙”战机计划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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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6 月,美国和中国正式宣布开始“和平典范”计划,格鲁曼作为主承包商负责改进52架歼-8B战斗机。这意味着美国国防部批准了那些敏感设备对中国的出口权限。到了7月,波音实际上已经被排除在计划以外,空军参谋长贾玛尔上将对中国和美国的谈话中都明确确认由格鲁曼作为美方合作者,但这并不是正式宣布。中国人在不满意格鲁曼对资料不平等态度的情况下,和波音加紧了合作,意图压制格鲁曼,他们甚至有单干的倾向。很早中国人就向我们表示了他们有一种推力达到 7000公斤的涡喷发动机,它是由WP-13F发展而来的改进型号,可以很容易地安装在歼-7M的机体上,甚至不需要特别的改装。另外,他们向罗罗公司索要了RB199发动机的资料,认为必要时可以用它作为备用,以免引进计划失败。雷达和航电方面,英国是歼-7M的合作国,他们设计了一种更新的SSR“超级空中徘徊者”雷达,完全可以取代美国雷达。之所以他们能够迁就巴基斯坦,完全是希望由我们出资来走完这一段风险最大的路,同时希望获得美国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欧洲的设备性能上总之还是有差距的。

中国人的急躁态度让他们急于看到事情的进展,我们则一切都望着美国,因为离开了格鲁曼,军事援助的渠道很有可能就会消失,这样即便计划进行下去也没有意义了。负责“佩刀”2项目的中航技总裁李国民先生于7月21日来到伊斯兰堡,空军副参谋长法鲁克会见了他们。李带来中国和波音研究的成果,征询我方是否能够吸纳波音进入改进计划。法鲁克立刻回绝了这个要求,并声明由格鲁曼公司合作是一早就制定下来的计划,也向go-vern-ment递交了申请,并且费用已经得到批准。如果波音进入则必须要重新提出申请,这是不可接受的。除非波音能提出特别优秀的方案,也只能在国务秘书的许可下让他们承担可行性研究。并且巴方已经准备在8月14日前后宣布谁是最终的承包商了,现在再来提出与波音合作并不合适。况且波音的方案基本没有提及新鲜的东西,仍然是老一套,模煳的地方依然模煳,进度也远远落后。中国人听了法鲁克的意见以后,继续拜访了国务秘书和副总参谋长。在得到巴基斯坦官方一致的承诺后满意地离开,他们实际上只是打算敦促我们尽快落实工作,并不太在乎波音是否能参加进来。

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布招标结果,中航技和格鲁曼分别在列。8月17日,我们奉命前往北京,签署中巴合作双边协议,协议明确了中巴间的合作关系。8月 19日,格鲁曼在总裁的带领下也抵达北京,展开第一次正式的三方会谈。这一次会谈的主要目的是协调三方工作关系,既要让格鲁曼明确设计上的领导地位,又要满足中国人在机体改进上的主导地位。不过,会议的激烈程度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格鲁曼带来了他们的2个设计草案,但是遭遇到中国方面的激烈批评︰第一个方桉,格鲁曼提出将F-20的前机身和歼-7M结合,两侧进气道在座舱后,贴合米格-21原来进气通道的位置。中国方面以全尺寸歼-7CP的金属模型为资料,明确指出F-20和歼-7两者完全没有对接的可能性,改进机头的工作中国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不需要再为此耗费无谓的精力。美国人当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这让双方激烈辩论了几十个小时。最后勉强同意中国方面对前机身设计方案,但提出还需要进一步修改。

另一个方案有气动上的变化,在机尖增加了“响尾蛇”导弹发射架,翼根向前伸出一块,延伸到改进后的进气口侧,形成一个后掠角为70°的小边条。中国人认为歼-7M机翼根梢比很大,加上采用了相对厚度很薄的高速翼型,在那么小的弦长尖端增加挂架,恐怕机翼外段的强度无法支撑。这些意见最后都被双方纪录并确认,同时中国也提供了他们的设计,当然还是基于歼-7CP,自然也受到美方的批评。格鲁曼的设计师认为这样的改进幅度太小,根本无法达到巴基斯坦设计要求,特别是气动布局,如果不改变机翼设计,即便是发动机变得更强劲飞行性能将不可能有多大的变化。经过激烈讨论,三方达成协议,需要对气动布局做一定的修改。中国需要派遣设计师和工程师前往纽约长岛的格鲁曼总部,由双方共同展开新布局的设计。三方协议最大的基础,是认可了巴基斯坦将研制经费限制在2.5亿美金以内,中国也接受了美国人提出制造 3架样机来完成所有的试验计划。剩下的一些细节问题各自提出解决报告,留待下一次三方会谈时解决。

这次会谈基本确定了超7计划需要耗时6 年,第一架原型机将会在1991年开始试飞,需要3架样机,设计工作将分两个部分进行,由格鲁曼公司负责总体设计,成都飞机公司承担大约85%的机体结构设计,飞机结构、材料和歼-7M相比将有超过70%上以上的不同,气动布局需要较大变化,并等待中国风洞试验完成和格鲁曼的总体设计确定方向,计划研制总共将耗费2.5亿美金。

1987年2月,巴基斯坦空军为超7战斗机赋予了一个正式的名字——“佩刀”2。这是巴基斯坦空军确认装备这种飞机的一个正式态度,此后在对外宣传中都统一使用“佩刀”2的称谓。不过,由于超7的名字和宣传做得较早,中国和美国人还是习惯用超7来称呼它。1987年4月,普惠公司访问中国,并询问巴基斯坦项目的发动机选择。其实这时设计工作已经完全围绕F404发动机展开,不再存在选择另一种发动机的可能性问题。但中国人不这么想,他们不希望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他们准备利用超7本身的宣传效应和技术成果推出一种J-7C型战机,性能可以比巴基斯坦使用的稍低。如果在格鲁曼的技术掌控下,中国人将没有机会这麽做。普惠的国际项目主管哈吉斯对中国表示,愿意提供发动机帮助中国改进超7。普惠重点推荐的方桉是PW1216,这种发动机是以非常成熟的A-4〞天鹰〞使用的双轴涡轮喷气式发动机增加中国WP-7B发动机加力段构成的,推力可以达到7425公斤,军用推力也可以达到5400公斤,不加力比早期米格-21加力推力还大。该发动机推力重量和尺度都和WP-7B一样,流量也一样,飞机甚至于连重心都不用改。PW1216的耗油率比WP-7B低12%以上,寿命长达8000循环,超过4000小时,完全可以和机体寿命一样。普惠相信尽管推比小一点,但性能完全能够吸引中国人。另外,这种发动机技术水平比较低,而且曾经大量出口,日后不容易受到美国出口审核政策的限制。

普惠的缺点在于自恃太高。F404发动机既然已经在美国获得出口许可,再推荐仅仅足方桉的PW1216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就算中国人有兴趣,这种发动机最快也要1991年以后才能提供样机,此外还存在研制风险。最关键的是,中国自己已经发展了一种性能极其类似的发动机,完全没有必要采购它。普惠另一个产品PW1120,推力高达9387公斤,但重量和尺度以及空气流量完全不匹配。虽然价格便宜,由于包含美国现役主力发动机F100的技术,出口限制上非常严厉,即便普惠都没有信心能够将其出口到中国。只不过没有合适的产品,拿来凑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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