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中国海洋问题的真相

军事 rock 37393℃ 2评论

中国的海洋权益之八:舍命开荒的大国意识,大洋勘探与开发

知不知道中国有个“大洋协会”?知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写得很滑稽,有大量的篇幅在谈一个叫做“区域”的地方,在谈一个叫做“管理局”的机构。分章累节,把个公约弄得像个企业章程。这是为什么呢?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以后,各国瓜分临近海洋的斗争进入白热化。但是另有一块,就是公海,则相对沉寂。这块地方约占地球表面积的一半,表面上可以航行捕捞,海底可是有丰富的矿藏。大家嘴上都承认这是全人类共同财产,实际上却各怀心思。这块地方有多重要呢?用专业的语言说,“国际海底区域是地球上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最大的政治地理单元”。您琢磨琢磨这句话,不感觉到应该赶紧插手吗?

大洋底下,有多少矿藏呢?什么可燃冰之类的新玩意不说,光说大家都知道的多金属结核。这一种矿物,其中含有锰、铁、镍、钴、铜等几十种元素。世界海洋3500-6000米深的洋底储藏有3万亿吨,太平洋海底储量最多。其中锰的产量可供世界用1.8万年,镍可用2.5万年。

实际上,在风波险恶的大洋,几千到近万米的水深,要查清楚有什么矿并不容易,要捞上来就更难,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商业开采,就更更更难。咱们河里多的是学自然科学的人,几千个大气压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清楚。不是财雄势大的有钱人,是干不了这件事的。

有钱人干,难道穷人只眼睁睁看着么?穷哥们联合起来,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规定了又规定,内容大致如下:

1、国际海底及其资源,任何国家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任何国家也不能自由开发,而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2、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实行国际管理,联合国在1994年《公约》生效时专门成立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管理权,总部设在牙买加。

但是穷人毕竟是穷人,自己开发不了,又不准别人开发,也太说不过去了吧。最好是富人出钱,富人出力,穷人沾光。(附带说一句,穷人多数是懒人,这可不偶然。)所以关于国际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制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实行平行开发制,即一方面由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企业部开发,它可以直接牵头把有钱的企业或者个人组织起来,自己动手开发;另一方面由有关国家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与管理局以协作方式开发,勘探资料要全部上缴管理局一套。

可是,美国日本等国家,早就开始了有关勘探工作,海底下有这些矿,还是他们发现的呢!所以为了照顾对资源勘探进行了大量投资的国家的需求,承认它们的优先勘探权。这个优先勘探权附加了不少条件,全都是为了保证穷人沾光的,富人咬咬牙,也就承担下来了。我们中国,本来应该属于穷人,可这次不惜血本,挤到富人堆里去了。

大国就应该干一些只有大国才干得了的事情,做大事,争大权,让别人学不去,追不上,不要和穷人去争一些鸡毛蒜皮。美国,日本,是最早干洋底勘探这件事的,中国和印度紧紧跟上,中国要稍快一点。韩国、巴西、菲律宾和泰国等,也在积极准备,并且正在申请矿区。

1991年,中国大洋协会在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登记注册为国际海底开发先驱者,在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以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分配到15万平方公里的开辟区,马上开始勘探调查。1999年,完成开辟区调查,弄清情况后,按照约定,上交勘察资料,放弃开辟区内50%区域的开采权(这些都算上交的管理费,呵呵),中国大洋协会为我国在上述区域获得7.5万平方公里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金属结核矿区。当然是我们挑过的富矿区。想一想,只比江苏省面积小一点的矿区,下面铺了将近200米厚的金属矿藏,这已经是我们的了。是不是该游行庆祝呢?我觉得值得。因为反过来想的话,如果我们丢了这么大一块地儿,多半要游行了,呵呵。

转载请注明:北纬40° » 中国海洋问题的真相

喜欢 (11)or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2)个小伙伴在吐槽
  1. good,好.
    匿名2015-11-11 22:37 回复
    • 文章是目前最好讲述了中国对海洋问题你失误
      匿名2016-03-17 23: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