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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最后一个征服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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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庆25年

满洲进入中国,建立了最后一个征服王朝。满洲起自辽东,乃是鲜卑、契丹、女真之后,另一次东北民族扩张版图,进入中原。在蒙古铁骑狂飙时,从东蒙古到沿海的东北族群,都臣服于蒙古大帝国。明代建国,东北部的族群,并没有统一的单位,纷纷以羁縻卫所的名义,归属大明。这些遥远地区,实际上各自为政,并不受中央的干预,仅在东北地区有事时,中央政府才征发他们,参与战争。例如,明朝救援朝鲜,抵制日本侵略时,东北的卫所也参加战争。中国本部和东北之间,虽以长城为界,却也有许多汉人移民,开发关外广大的地区。因此,不仅山海关外的辽东地区已有许多汉人居住,那些满人的聚落,也逐渐汉化,居住在城市,他们的领袖,常常称为“城主”。

东北民族,本来就不是草原上的游牧族群,他们居住在森林与河流地带,以渔猎维生,以农耕为辅。汉人带来的农业,对于东北族群并不完全陌生。从中国过去历史看,以草原起家的征服者,例如,匈奴、突厥和蒙古,都是聚集为战斗部落,建立游牧王国,然后,草原的铁骑踏破边墙。起自东北的征服者,往往是从东北扩张,进入草原后,取得草原的马匹,然后向南进攻。历代征服王朝,拓跋(魏)、契丹(辽)和女真(金),都是如此方式,以草原的力量进入中原。

皇权被满清全众以家族式形态共享

在这几个东北族群之中,满清在关外发展的农业文化和与其相当的组织,可能比契丹、女真更有利于在征服后适应中国的帝国形态。在努尔哈赤兴起前,这些满洲人分为许多族群,每个群由“贝勒”(相当于王爷或是公爷)管理;“贝勒”也是族长。许多散居的族群,人口并不多,也没有确定的疆域,彼此之间偶尔有霸主,但是并不能长久地维持领导地位。明代在东北地区,有驻屯的军队;在日本的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失败以后,这些明帝国驻屯军,常驻不撤。驻军的统帅,实质上有管理这些“贝勒”的权力。因此,东北地区满洲人所属的羁縻卫所,与明代驻军有统属的关系。努尔哈赤的祖、父两代,都在权力斗争中,被别的“贝勒”欺凌,努尔哈赤凭借着祖、父留下的一支薄弱武力和少数武器,竟然慢慢扩大,成为满洲许多“贝勒”的共主。

在努尔哈赤时代,满洲部落的组织,经过演化,组合为八个旗,每个旗有一位努尔哈赤的子侄孙担任旗主。今天沈阳故宫的“十王亭”,就是努尔哈赤和八旗旗主“君臣合署办公”的地方,正是反映在努尔哈赤的时代,军国大事都由汗王与八旗贝勒大臣共同讨论决定的制度。每个旗的旗丁,是人民,也是战士。他们与旗主乃是主、奴关系。旗主们对努尔哈赤及其继任者,也是尊卑有别的君臣关系。因此,在称帝以前,领袖是满洲部众的家长,也是主人;这种双重身份——君权和家长权,在满清时代延续不变。从另一个角度看,亲王们仍旧与皇帝共享满洲的统治权。亲王议政的制度,到皇太极以后才逐渐改变。然而,每一代君主,身边还是有辅助皇帝的亲王。雍正时代,成立军机处作为皇帝的统治中心。军机处中也通常有亲王辅助,也有亲王分管重要的部级单位。如此安排,正说明了满清的皇权,既是皇帝个人的权力,也是满清全众以家族式的形态,辅助和共享皇帝的权力。

以汉人官员办事,以满人官员监督

政府六部和同级的单位,正、副长官都有满、汉两套人员,共同执掌权力。这一制度,显然是以汉人官员办事,以满人官员监督。满清是一个征服王朝,满人的地位,不言而喻是征服者。依据上述安排,满清的皇权,比较之以前的征服王朝,更为制度化地反映了征服者与被征服之间的主从关系。

明代的中国本部,与东北地区之间有一道“边墙”,也就是明代的万里长城东半段,其终点是山海关。这条“边墙”之东,辽河流域虽然满洲人口占多数,却也有汉人居住。尤其在明代屡次人口迁移的过程中,汉人移往关外,也不为少数。在明代能有效控制东北地区时,汉人当然是明廷的百姓。当努尔哈赤的力量扩大到能够控制这个地区时,若干汉人的大姓大族,或是屯垦的领袖(例如佟家),逐渐归附满洲;这些人在编入满洲旗制时,编为“汉军旗”,他们不在满洲八旗之内,却也是满洲军民合一的另外一支力量。从满洲领袖的角度,“汉军旗”的地位,不如满洲,但是高于汉人。后来,满洲与明廷的冲突日亟,一些在山海关外的明军,投降满洲;原来属于皮岛毛文龙部下的私人部队,都纳入“汉军旗”,成为满清征服中国的前导部队。当满洲力量逐渐渗入东蒙古的时候,一些蒙古部落也被编成“蒙旗”,作为满洲的附从者。这些蒙古领袖,与满清皇室长期保持贵族间的婚姻交换。因此,“蒙旗”的地位,与满旗平等,还高于“汉军旗”。凡此现象,说明满清征服王朝的性质,是与蒙元或更早的辽、金,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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