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现代儒家早期似乎把重点就放在组织与制度再造上:这包括第一代的康有为、梁启超先生创办各种“会”,创办报纸杂志,进而创办政党。康有为毕生致力于建立“儒教”,更显示了敏锐的先见之明——尽管这样的努力注定了无法成功。第二代的张君劢先生同样延续办刊、结社等进路,梁漱溟则曾经谋划乡村建设方案。马一浮、梁漱溟、张君劢先生还分别创办书院,试图于现代大学体制之外进行儒学传承。只是到了现代新儒家第三代,即牟宗三、徐复观、唐君毅等人,才因为身处特殊环境中,不得不走上狭隘的学院化、哲学化之路。但这种做法的结果是比较失败的:儒学言说虽然相当繁荣,儒家在社会上却越来越看不见。
大陆儒家要有未来,实有必要回归早期现代儒家的规划,致力于儒家制度的自我构建。台湾的人间佛教是一个最好的学习典范。简单地说,儒者必须致力于聚集、创建各种小型共同体,比如师友切磋的书院,向大众传播儒家理念的论坛、大众性报纸、刊物乃至电视节目,兴办在城乡各地帮助弱者的慈善组织,从事各种公益活动,比如帮助弱者维权的NGO组织,以及更为紧凑的公共事务团体。总之,儒家必须走出学院,走出哲学的象牙塔,走上社会化之路:在熟人社会中复兴传统的联系纽带,在陌生人社会中构造新的组织。
特别重要的是儒家需要超越对心性功夫的偏爱,扩展服务精神。不论是在传统儒者,还是早期现代儒家身上,都可看到最为强烈的公共服务精神。这种公共服务范围十分广泛。比如有网友质疑:为什么看不到儒家兴办的慈善公益事业?这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而是儒者必须面对的“天问”。在现代社会,服务就是最有效的教化,也是教化的终极形态。私人性质的正心、诚意、修身的功夫当然是需要的,但它必须表现为公共性服务,才可能对他人、对社会产生教化的意义。通过从事公共服务活动,儒家才是可以看得见的,通过组织这些公共服务团体,儒者共同体将会逐渐重建、扩展,儒家式道德伦理秩序和社会治理秩序才有可能从一个人到十个人、到千百人,改造这个时代的风气,让这个支离破碎的社会恢复常态。
为此,儒家也需要一个伦理学。传统儒学有功夫论却无伦理学。今天的儒者须对各种德行的纲目进行讨论,尝试发展出一套道德伦理规范体系,进而由这个伦理学发展出社会理论、法律理论和政治理论,以应对从事儒家式公共服务的道德实践需求。
归根到底,儒学就其本质而言,不是为知识而知识的学术,而是修己治人之学,是道德实践之学,是社会治理之学。而道德实践、社会治理都需以具有儒家自觉的新士人群体为主体,以新的伦理学体系为先导,以相应的制度、组织为依托,通过公共服务呈现自身。由此,儒家的治理之美才能被人看到,儒家才有可能参与中国的现代社会秩序之再造。
文/秋风 文化纵横
转载请注明:北纬40° » 儒家能够对中国社会的道德伦理重建发挥正面作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