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从“华夷之辨”到“领土完整”:中国民族国家建构与边疆观念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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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国家建构与边疆观念的转型

作为一种认识边疆、界定边疆和划分边疆的政治文化,边疆观念不仅反应了特定时期的边疆形态与边疆治理,而且自身也处于一个不断调整和演变的过程。中国自秦汉之际便开始根据治理需要构建边疆,并最早形成了王朝国家时代的边疆观念。在两千多年的王朝历史中,传统边疆观念逐渐沉淀出个性鲜明的内涵,其中“华夷之辨”的文化特质最为凸出。这种文化性边疆观是在王朝体制和朝贡秩序下形成的,遵循的是王朝国家的疆域治理逻辑。但是近代以来,随着中国民族国家构建历程的开启,传统边疆观变得越发不能适应时代需求,不断面临着严峻的冲击和挑战。在此背景下,边疆观念开始按照民族国家要求,发生“现代化”和“民族国家化”的转变,体现民族国家特性的因素越来越多,从而逐步实现了由文化性边疆观念向政治性边疆观念的转型。

一、王朝国家边疆观念的形成及其内涵

自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中国便进入了王朝国家时代。与以往国家形态不同,秦不仅构建起一套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而且整合出一个300多万平方公里的空前疆域。这样一来,如何在辽阔的国家疆域中组织和运用国家权力,进而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便成为无法回避的头等大事。为解决这个问题,秦一方面采取“大一统”的思维模式,在整个国家普遍推行郡县制,并采取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等文化和经济手段来整合疆域;另一方面则仿效先秦“一点四方”的思想,划分核心区和边缘区,并将边缘性疆域称为“新秦”、“臣邦”、“外臣邦”和“属邦”,由此形成了王朝国家的边疆。汉承秦制,由于面临着比秦更为广阔的疆域,因而划分边疆并采取专门方式加以治理的需要也更为迫切。汉代的边疆观念较秦更为鲜明,出现了区分腹地和边疆的“內郡”、“边郡”概念。

秦汉以后,“内地—边疆”二分法被历代诸朝所继承,成为划分、治理和认识国家疆域的基本范式。王朝国家的边疆观念也随之形成并逐渐演化为一种具有特定内涵的政治文化。总体来看,王朝国家是通过文化视角来划分边疆、界定边疆和认识边疆的,其边疆观念具有深刻的文化性特质。其一,秦汉在构建边疆之初,深受先秦时期以华夏文明为中心的“服事观”、“夷夏观”等疆域观念影响,因此具有“先天性”的文化因子;其二,秦汉以降,“文化主义”国家观念对边疆观念的形成和演变产生了根本性的“后天”影响。在“先天”与“后天”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王朝国家形成了以“华夷之辨”为主要表征的根深蒂固的文化性边疆观念。

王朝国家文化性的边疆观念,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第一,边疆与内地间的文化分野。边疆是一个与内地相对应的概念,因而如何区分内地与边疆亦即如何划分边疆的内围界线,就成为认识边疆的前提。王朝国家主要以文化标尺来界定内地与边疆间的二元关系,所谓“内诸夏而外夷狄”正是此种边疆观的现实写照。第二,边疆内部空间的文化分层。在传统观念中,边疆并非铁板一块的地理空间,而是参照文化标准呈同心圆样式逐层向外推衍的。汉代“蛮夷”区和“半蛮夷”区、唐代的“海内”和“海外”、宋代的“次边”和“极边”,以及清代“熟番”和“生番”等划分方式,无不受到这种文化边疆观的影响。第三,边疆外围模糊的文化分界。“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天下’也就是自己的文化可以到达的地方”[1](P142),并不存在一条稳定而明晰的外部分际线,所以王朝国家对边疆界限的认识不仅宽泛而且模糊。

这种文化性边疆观念的影响极为深远。晚清时期,人们将汉族聚居地称作“内地十八省”,而将少数民族地区看作边疆,并广泛使用“中国本部”、“属部(疆部)”以及“内中国”、“外中国”概念,正是沿袭了文化边疆观的传统。尽管很多学者认为这些概念是西方国家为分裂中国而臆造出来的,但此类概念一经提出便大行其道,显然是因为迎合了传统边疆观念中根深蒂固的文化因素。

清前期地图

二、国家形态转变对传统边疆观念的挑战

近代以后,在内外因素的交织影响下,中国的国家形态开始由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变。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鸦片战争以后,晚清政府通过自我重塑逐渐萌生了主权体制和宪政制度,试图走上君主立宪制的民族国家构建之路;二是辛亥革命爆发,打断了清末新政进程,将民族国家构建推向了共和制的轨道;三是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国家正式建立起来了。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现代国家特性不断强化,传统边疆观念由于不能适应时代变化而面临着严峻挑战。

第一,传统边疆观念与主权体制不适应。主权是构成民族国家的核心要素,主权独立是近现代中国人为之奋斗的政治目标之一。从边疆观念的演变过程来看,主权体制的影响最具根本性。在主权视角下,民族国家将占有和控制的全部疆域都视为国家领土,在这层意义上边疆和内地并无本质区别。在主权时代,“一个国家存在并被承认,就必须有一个边界分明的区域,在其中进行管辖和仲裁。”[2](P256)这样一来,国家疆域就成为由边界围合而成的封闭空间,边疆范围也就有了刚性的外沿线。在清以前的王朝国家时代,中国并无主权和领土观念。尽管在清康熙年间,中国通过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首次接触到了主权、领土和边界概念,但并未由此形成强烈的国家主权意识,疆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还是与文化主义相耦合的“天下”观。在非主权性的疆域格局中,内地和边疆占据着不同地位。基于“贵中华,贱夷狄”的价值判断,将内地视为根本而将边疆比作枝节的“本末观”和“体用观”在历朝历代屡见不鲜,这显然同一元化的主权领土观念相去甚远。此外,文化性边疆观念将边疆看作一个开放体系,这又同现代边界发生冲突,因而不能有效地反应民族国家时代的边疆现实。

第二,传统边疆观念与国族构建不适应。国族即国家民族,是民族国家时代特有的一种民族形态,也是现代国家制度获得有力支撑的保障。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也是中国国族即中华民族的构建过程。国族构建要求打造同质性的国民身份,并将国内居民凝聚和整合为一体化的文化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国族话语体系下,“所有疆域属于中华民族共同所有并由全体人民共同拥有,在这一点上边疆与核心也无二致”[3](P7)。这样一来,依凭文化要素对疆域构造进行“我者”与“他者”的内外分际,并将边疆视为“夷狄之地”的边疆观就显示出对现实境遇的不适应性。不仅如此,国族构建离不开对国家民族主义的唤醒和动员,而国族主义又同领土意识相互契合,“一切民族主义运动都或明或暗地提出的首要问题是,作为一个民族,它的领土到何处为止;它的界线是什么”[4](P42)。受此影响,“边疆往往被视为‘民族国家认同的细胞壁’,任何威胁边疆的行径都会激发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5](P3)。然而,在只有文化认同而无国家意识的王朝国家内部,显然无法自主生成与国族主义、领土意识相连结的边疆观念。

第三,传统边疆观念与国家治理不适应。与以往国家形式不同,民族国家的政治权力极具延伸性。一方面,国家权力向社会延伸,“民族国家力图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塑造社会;所以,从一种晚期现代观点来看,国家就显得至为重要,而社会则处于应当受国家控制的地位。”[6](P69)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向边疆延伸,“并将其势力伸至境内最偏远的村民身上”[7](P80)。国家治理以公共权力的组织和运行为前提条件,也必然受到权力本身变化的决定性制约。因此,民族国家时代的国家治理讲究“统”“治”合一,不仅“下县”而且“下边”。与此截然相反,王朝国家在“夷夏观”的导引下,奉行“王者不治夷狄”的教条。当然,所谓“不治”也非完全不治理,而是强调“务在羁縻,不深治”。这样的边疆观念和边疆治理模式,显然与民族国家的治理需要格格不入。

三、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边疆观念

国家是划分和界定边疆的前提与基础,离开了国家语境就无法讨论和理解边疆现象。因而,当国家本体发生巨大转变之际,边疆及边疆观念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根本性影响。在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中国亟待形成与主权、国族和国家治理环境相匹配的边疆观念。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体现政治地理空间思维的政治性边疆观念开始浮出水面,并逐渐取代文化性边疆观念成为疆域文化的主流。

(一)强调政治地理空间属性的边疆观念

首先,边界意识下对边疆外部边沿的框定。晚清以后,面对西方民族国家的强势入侵,传统朝贡体系逐渐被条约体系所取代。经过外藩属国丧失、订立不平等条约、割让大片疆域等系列事件后,中国被迫接受了主权观念和边界意识,也廓清了国家疆域和边疆的外沿线。正如美国学者罗兹曼所言,“此种外来的作为各国相互关系准则的对于主权和国际法的界定确立了中国领土管辖范围的明确界限,而中国人自己此前对于那些鞭长莫及的疆土一直满足于模糊不清的分界线”[8](P52)。清朝祚灭、民国建立,中国政府为获得国际上的外交承认,对以往签订的领土条约采取“必应恪守”态度,这实际上也再次强化了主权体制下的边界观念。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边疆与边界已经成为一对不可分割的概念。边界为边疆勾勒出一道相对清晰的外部界线,从而将边疆范围框定于领土空间之内,边疆观念也成为领土观念的一部分。恰如时人所言:“今日的广义边疆界说,便是‘领土完整’四个字可作代表。”[9](P51)

其次,政区思维下对边疆内部范围的确认。传统文化观念以核心区本位来定位边疆,将其视为文化边缘或核心区外围,无论是边疆的内部界线还是外部界线都较为模糊。民族国家时代,在主权至高性和制度统一性的作用下,边疆不再被视为相对独立的异族区和异文化区,而被当作国家的“地方”来看待。行政区划成为界定边疆范围的主要尺度,边疆观念也由模糊性变得清晰化。从清末边疆建省、改土归流、设府厅州县,到北京政府在边疆设置特别行政区,再到国民政府在边疆推行省制和县制,文化边疆观向政区边疆观的转变趋势不断加强。1930年代以后,政学两界已经普遍以行政区划方式尤其是大口径省区来确认边疆空间范围。1937年颁布的《教育部廿六年度推行边疆教育计划大纲》,更是以政府文件形式明确提出,所谓边疆就是指蒙古、绥远、察哈尔、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西康、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和广西等区域。[10](P75-82)

再次,国家视阈下对边疆整体范畴的拓展。王朝国家的“天下”疆域观大都抵海而至,边疆也主要指具有民族和文化属性的“夷狄之地”。但是在民族国家时代,随着国家利益和国家主权向新形态空间领域拓展,边疆的内涵也开始变得丰富多样。近代以后,出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推动国家发展的需要,中国的边疆架构逐渐由平面一维转向立体三维。晚清政府就明确表达了对海洋权益的诉求,并陆续提出和使用了“领海”、“水道辖境”、“辖境水面”、“水界”、“渔界”等现代海疆概念。民国成立以后,政府公文和民间言论开始广泛使用“海疆”一词,海疆观念已然深入人心。在此期间,国民政府颁布的“三海里令”在中国海疆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十一段断续线”的划定在今天仍旧是国人维护领海主权的重要依据。另外,鉴于飞行器在一战中投入使用,中国还初步形成了“空疆”观念,特别是当时政府代表签署的《巴黎公约》使得“中华民国之领土领海外,又发生领空之国际关系”[11](P26)。

(二)注重区域治理内涵的边疆观

边疆是基于国家治理需要而构建起来的,因此本身就具有治理内涵。民族国家的一体化进程要求以内地标准来克服边疆区域的异质性,边疆治理内涵由此得以凸显。就中国而言,随着近代以来民族国家构建的不断推进,从国家治理角度认识边疆的观念也变得日益明确并且越来越受到重视。

清季出现的“内地十八省”概念,将异质性较弱的广西、云南、甘肃等地排除在边疆范畴之外,其实就暗含着以治理内涵界定边疆的意味。清末新政中“筹边改制”和垦殖拓荒行动,更是直接反应了这种边疆观念。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统治阶层对东北地区的认识,已从满清龙兴之地转向了边疆属性,并且予以“解禁”开发和改设省制。民国初期,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系统提出了边疆开发思想,第一次将边疆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的总体规划之中。1929年,国民党三大首次指明了蒙、藏、疆等地与内地间的异质性,从而更加明确了边疆的治理内涵。此后,时任蒙藏委员会要员的黄慕松将边疆界定为“远离中原,既接强邻,又与内地情形少有差别之领土”[12](P2),已将边疆的治理内涵表达得十分清楚了。

“九一八事变”以后,国人对于边疆的重视达到了空前程度,由此掀起了第二次边政研究高潮和“西北开发”热潮。此间,无论是政界还是学界都开始有意淡化边疆的民族属性转而强调其区域性治理内涵。在这样的形势下,国民政府内部兴起了改蒙藏委员会为“边务部”的热议,其目的就是要淡化治边机构的族际色彩,强化其区域治理功能。1937年教育部更是明确规定,边疆学校须统一以地名来命名,“不得冠以任何族别字样,以泯界限”[10](P75-82)。随着内地抗战局势恶化以及政治中心向西南、西北地区转移,国家对于边疆区域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1940年代以后,“中华民族一元论”逐渐成为官方意识形态,边疆观念甚至出现了“去民族化”和“去文化化”趋势,区域主义俨然成为边疆界说和边疆治理的主要路径。

(三)体现地缘政治思维的边疆观念

民族国家不是孤立的政治单元,而是存在于一个世界体系之中。在民族国家世界体系中,边疆作为国家疆域的外围,必然是国与国之间面对面接触、竞争、碰撞甚至战争的主要场所,进而成为影响国际地缘政治格局的重要变量。中国在构建民族国家的过程中,也自觉地将地缘政治思维纳入边疆观念中来,从而丰富了边疆观念的政治性内涵。

晚清时期,西方列强这一“他者”的出现,迫使“内地—边疆”二重性的疆域格局得到整合,边防模式由“夷夏之防”转向“中外之防”,从而催生了现代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在著名的“海防”“塞防”之争中,左宗棠颇有见地阐释了地缘政治思想,认为“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保卫京师。”[13](P329)甲午战败之后,随着马汉“海权论”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地缘政治思想又被引入海疆观念之中。其中,1903年梁启勋发表的《论太平洋海权及中国前途》一文堪称中国海权研究之滥觞,在当时引发了讨论海洋地缘政治的社会思潮。

民国时期,地缘政治思想更为深入地嵌入边疆观念之中,并成为政治性边疆观念的有机构成和助推动力。在陆疆层面,国人形成了“接近‘国防线’之领域,即边疆”的共识[14](P1)。尤其是在全面抗战中,中国形成了依托边疆“以空间换时间”的战略部署,在此指引下还对西部边疆的空间布局进行了“广义西北”、“狭义西北”以及“大西南”和“小西南”的重新谋划,将边疆的地缘政治内涵呈现得淋漓尽致。在海疆层面,《海军期刊》《海军整建》《海疆月刊》等专门研究海权问题的刊物大量涌现,还出现了第一本系统论述中国海权的专著——《海上权力论》,这标志着中国海洋地缘政治理论的初步创立。在空疆层面,飞行器的发明使国人意识到“国与国的战争,也已由前线战变为全领土战,无前方与后方的分别”[15](P131)。1921年杜黑《制空权》一出,旋即引发国人关注,并将其学说称为“杜黑主义”。1930年代以后,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大量使用空中力量,进一步激发了时人对空疆的重视,甚至一度引发“海权”与“空权”孰重孰轻的激烈争论,这也足以说明空权观念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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