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当代中国的宗教复兴与宗教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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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余年来,中国的宗教人物频频登上大众媒体,不断进入公众视野。千年少林寺出了个现代CEO,年年制造出轰动性新闻和备受争议的话题。道长李一骤然间大起大落,搅动了媒体和公众对于宗教现象的高度关注和复杂心情。世界佛教论坛上,各国高僧云集富丽堂皇的寺庙,媒体蜂拥报道,百姓驻足围观。此前汶川大地震时,在来自四面八方的赈灾救援人群中,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的志愿者群体引人瞩目,中国的主流媒体也常常以“祭奠”、“祈祷”等字眼为通栏标题,期冀在心灵精神层面安抚死者和生者。2009年12月的《中国日报》用专访和专题报道的方式,表达了对于宗教事务特别是基督教现象未来发展方向的探索。《南方周末》2009年末专题“天赐十年”列出10个十年来没想到的社会变化,其中一个就是“没想到信基督的人多了”。

与大众和媒体的关注相比,宗教学研究却面临着发展的瓶颈。30年前,围绕“宗教是鸦片”展开的有关宗教定义、宗教本质的大讨论,解放了思想,开拓了学术平台,为宗教学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82年中共中央第19号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突破极左思潮的禁锢,承认宗教具有群众性、长期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并且实事求是地承认当时有天主教徒300万,基督教徒300万,伊斯兰教徒1000万,佛道教信徒难以计算。与文革前相比,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信徒人数维持不变,而基督教徒人数则从不足100万增加到300万。1990年前后有关“宗教是文化”的讨论,进一步扩展了宗教探讨的空间。然而,在宗教人物和宗教事务日趋进入公众视野和大众媒体之时,近年来的中国宗教研究却明显滞后,很多书刊文章仅仅在概念问题上兜圈子绕弯子,对于社会现实中的现象和问题不敢正视,更鲜有具有深度和广度的理论探索。笔者认为,要想走出这个瓶颈,与30年前的思想解放一样,必须从基本概念、基本实事入手。

一个基本事实问题:当代中国有多少宗教信徒?

有关基本事实的一个问题是:当代中国有多少宗教信徒?对此有一个习惯性的、程式化的提法,坚称中国只有一亿多宗教信徒,这个提法显然与现实发生了严重脱节。“一亿信徒”的提法最早是周恩来总理在半个世纪以前提出的,是关于当时五亿人口中信徒状况的一种粗略估计。在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在极左思潮的笼罩下,各种宗教经受了严重的打击和压制,直至在文革期间关闭了所有宗教场所。直到1979年,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为了团结全国人民共同致力于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五大宗教的场所才开始逐渐恢复开放。经过了1980年代乍暖还寒似的曲折回升之后,到了1990年代,“一亿信徒”的提法被重新启用。然而,这个数字即使在20年前接近实际,在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今天,在13亿人口当中,它已经与现实相去甚远。在日常生活和出差旅游中,人们亲眼见证日益增多的宗教信徒和宗教场所;在新闻媒体和各种会议上,人们亲耳听闻日益增多的宗教活动和宗教讯息。因此,有些人在重复这个格式化的提法的同时,暗自思忖或公然质疑,宗教信徒人数现在应该不止这些了。但是,囿于程式化提法的禁锢,有权力地位或学术地位的人不敢擅自提出更加接近现实的信徒数字。

另一方面,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就不断有人惊呼社会上出现“宗教热”、“基督教热”、“佛教热”、“儒教热”、“邪教热”等等,似乎宗教信仰已经成为汪洋大海,正在吞没意识形态正统,甚至危及了社会稳定,并且据此制定了因应政策和措施。然而,在这些危言惊呼之余,环顾身边,客观地说,有明确宗教信徒身份的人依然不过是少数,甚至是很小的少数。只不过,在圣诞节去基督教堂和天主教堂好奇观礼的人多了起来,在传统节日里到庙里去烧香拜佛的人多了起来。大多数的宗教场所拥挤不堪,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在日常生活中,相信算卦、相面、风水、数术、符的人多了起来。很多城市都出现奇特的“算卦一条街”。虽然相信各种超自然神灵和神秘力量的人多了起来,不过,这其中的大部分人,却并不信奉或归属某个特定的宗教。

当代中国究竟有多少宗教信徒?对于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基本事实问题,至今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不仅是因为缺少实事求是的科学调查,也是由于对于宗教的理解充满禁锢,既有来自意识形态的教条主义禁锢,又有来自现代世俗主义教条的禁锢,还有来自前现代和后现代各种暗流思潮的扭曲。来自意识形态的教条主义依然重复着“宗教鸦片论”,难以接受宗教既有消极的社会功能又有积极的社会功能,只把消极的东西称作宗教,却把任何积极的东西归约为其他因素。现代世俗主义的教条则坚守着“宗教消亡论”,却不能睁眼面对宗教增长的现实——现代化并没有带来宗教的衰落,在高度现代化了的西方或东方社会,没有迹象表明宗教正在走向消亡。有些学人摆脱了这些教条主义禁锢,却又陷入前现代或后现代的思维混乱,比如倡导甚至期冀政府扶持某种似是而非的宗教,包括文化的宗教、科学的宗教、政治的宗教、中华的宗教,似乎“宗教”是可以随心所欲地予以认定,可以指鹿为马的。也有一些学人尝试用“信仰”概念代替“宗教”概念,却难以区分界定宗教信仰、文化信仰、政治信仰,结果制造了更多的观念混乱和思想混乱。

宗教的灵性与社会性

在20世纪以前,哲学家的思辨垄断了对于宗教问题的思考。社会学出现以后,把关注点转移到冷静、客观、实证地研究具体的宗教及其实际的社会功能上来。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又译为涂尔干)是历史上第一位拥有“社会学教授”头衔的学者,他的最后一部力作是1912年出版的《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他批判了有关宗教起源的两种流行性解释:自然崇拜轮和万物有灵论。自然崇拜论认为宗教源自人们在看到电闪雷鸣等自然现象时想象出的雷神雨神。万物有灵论则认为宗教起源于人们由于睡梦和死亡而想象出人有灵魂,并进一步推导出各种神灵的存在。这两种哲学性的宗教起源假说,说明不了为什么在对于自然、生理现象的谬解露出破绽以后,宗教还能继续存在下去,甚至在科技发达、教育普及的发达社会中大部分人仍然相信宗教。其实,宗教是各个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这样一种现象不可能是建立在虚妄的想象基础上的,而必定是建立在某种真实存在的基础上的。通过对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原始宗教即图腾崇拜的分析,迪尔凯姆认为这种真实存在来自人群聚集时产生的一种集体兴奋,这种难以名状的群体感觉具象在某个动物或植物上,便成为图腾,并借此把各样事物和行为划分为神圣与粗俗,以此规范和协调这个部落的认同和行为。在迪尔凯姆看来,图腾这个神圣符号背后真实的东西其实是“社会”自身。换句话说,“社会”是真实存在的,而宗教是社会的一种神圣符号的体现。

沿着“宗教是鸦片”、“宗教是文化”这样的言说轨迹,现在或许应该说“宗教是社会”。迪尔凯姆的这个理论虽然有费尔巴哈宗教哲学“投射”理论的影子,但是,“社会”这个真实存在却是在费尔巴哈视野之外的。其实,无论从神学上还是社会学上说,宗教都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在群体互动中发生和延续的,而不仅仅是一种意识或信仰,不可能仅仅以个体私下信仰的形式存在。通过对于原始部落图腾崇拜这种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的分析,迪尔凯姆借此说明,现今的社会中,宗教作为一种共同意识对于社会秩序和群体认同的必要性。迪尔凯姆指出,宗教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提供一套解释世界的理论,而在于为群体或社会建立一套行为准则,成为群体或社会得以延续存在的黏合剂。迪尔凯姆担心,一个社会一旦没有了宗教,靠什么维持群体聚合力?如何规范和协调个体的行动?人们是否会走向道德沦丧、分崩离析?迪尔凯姆的这种担心,今天看来,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值得深入反思和研究。

迪尔凯姆对于宗教的定义是:“宗教是一个关于神圣事物的信仰和实践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和实践把信徒联合在称之为教会的一个道德群体中。”这个定义包括宗教的四个要素:神圣、信仰、实践、教会。关于神圣,迪尔凯姆的解释是“被分离出来并且围绕之设立起禁忌的东西”,图腾就是这样的神圣事物。虽然神灵是很多宗教所崇拜的神圣,但是迪尔凯姆并不认为神灵是宗教所必有的,并且举无神的佛教之例为证。对于这一点,后来有学者指出,不相信超自然神灵的佛教徒不过是极少数的哲学思辨性强的人,对于大多数佛教徒来说,他们是相信超验神灵和超验佛法的,迪尔凯姆对于这个要素的把握显然有误。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当“神圣的事物”被泛化时,就会把过多的现象归到宗教名下,比如纳粹的国家崇拜,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甚至美国人所热衷的橄榄球或高尔夫球,都可以称作宗教了。我认为,这个要素应该更有针对性,仅限于超自然神灵或神秘力量,即只有包括了对于超自然神灵或神秘力量的信仰才是宗教信仰。这其实也是宗教学奠基人泰勒以及众多宗教学家的主张。而且,严格说来,只有宗教信仰才能称之为信仰(faith),不涉及超自然因素的信念或相信(belief),不应称作信仰。信仰是对于超自然神灵或神秘力量的相信、仰望和依靠。仅有仰望而无信靠的相信,不是信仰或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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