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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何不参与南海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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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中方立场

作者:肖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副司长)

2013年1月,菲律宾单方面以联合国海洋法第15部分与附件7为据,就它和中国在南海的争端向国际法庭提请了仲裁,并一直推动到今天。中国既不参与也不接受仲裁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2014年12月,中国政府发布了针对菲律宾发起之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明确地阐明了中方是拒绝该仲裁庭管辖权的。2015年10月,中国就该仲裁案的管辖权与可受理性问题发表声明,宣布该裁决是根本无效的,对中国政府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中国政府的立场可以概括为四“不”: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中国坚信上述中方立场是完全符合国际法的,而仲裁案有悖于国际法。

首先,仲裁对象的症结问题在于,领土争端产生于菲律宾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对中国南沙群岛(即菲方所谓的斯普拉特利群岛)部分岛屿礁石进行的非法占领。领土争端的问题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适用范围之外的。这个问题是在联合国宪章和习惯国际法之下适用。这样看来,南海诸岛屿属于中国领土是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的。

自古以来,中国历代政府都有通过对它们进行行政管理、军事巡逻、渔猎、开发等等行使着管辖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曾夺取过西沙群岛(即所谓帕拉塞尔群岛)和南沙群岛。当战争结束时,根据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日本将其占领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中国政府收回了南沙群岛,宣布对其拥有主权,并通过诸如官方命名、出版地图、设置行政管理单位、屯驻军队等措施强化了管辖权。在接下来的几十年,南沙群岛属于中国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而且没有一个国家提出过反对。

菲律宾领土的范围也已经明确地由殖民地时期,美国、西班牙、英国之间的条约限定了,它的领土并不包括中国在南海的任何海岛礁石。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南海发现了潜在的油气储藏。菲律宾开始在固有领土之外进行军事扩张,派军队占领了中国南沙群岛的八个海岛礁石,并在这些海岛礁石上寻求永久驻军。菲律宾通过各种手段“合法化”其占领,例如建造军事设施、港口、机场和行政设施,还非法命名那个所谓的“卡拉延群岛”。1999年菲律宾又试图通过在仁爱礁(所谓汤姆斯第二滩)“搁浅”一艘老旧的海军舰艇来进一步侵略和占领中国南沙群岛更多的岛礁。

2012年4月,菲律宾派出一艘战舰进入中国黄岩岛(所谓斯卡伯勒浅滩)毗邻水域,暴力拘押和骚扰在那里正常活动的中国渔民和渔船,故意制造了“黄岩岛事件”。事后,菲律宾决定把有关南海的双边争端套用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下的“争端解决措施”。

菲律宾的上述活动已经触犯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同时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中国政府一直都坚决地反对这些行径。

中国的排除性声明表明中国不会在处理相互重叠的海洋诉求或划界问题时接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的强制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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