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荣誉谋杀:伊斯兰教法地方化和本土化的衍生物

文化 rock 10376℃ 1评论

荣誉谋杀:伊斯兰教法地方化和本土化的衍生物

伊斯兰教中后期,随着征服战争的日益深入,伊斯兰教在影响和改造其他文化的同时,也深深受到其他文化和宗教的影响,比如在南亚次大陆,伊斯兰教关于女性地位的规定深深受到婆罗门教、印度教等宗教和文化的影响。在这些宗教和文化中,女性无权利、多义务的社会地位早已根深蒂固,成为宗教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地方社会的普遍认可,成为人们宗教生活根深蒂固的一个部分。与此同时,一些传统的伊斯兰地区也出现了传统习惯和部落传统的部分回归——一些当地法学家在解释伊斯兰教关于妇女地位的时候,有意无意地陷入了传统习惯甚至部落习俗的窠臼,有时甚至有意曲解《古兰经》和《圣训》中的有关规定以迎合当地的舆论和实际政治需要。

以上情况加上伊斯兰教法自“创制之门”关闭之后,日益陷入因循守旧——《古兰经》和《圣训》所开创的具有强烈赋权色彩的女性解放精神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顽固的男权、父权社会传统、军事征服、政治专制以及农耕社会意识的多重围剿下,逐渐萎缩,甚至与地方和部落传统结合成为一种反女性的力量。令人不安的是,这种反女性的力量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了伊斯兰的方式。至此,那些曾被伊斯兰教批判和改造过的恶劣传统习俗包括荣誉谋杀经过一定时期的沉寂之后,又携着伊斯兰教的旗帜回到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

尽管绝大多数伊斯兰学者和民众都认为荣誉谋杀是一个“凶残的非伊斯兰的习俗”,或者至少是对那些违反教法的妇女所实施的“超越教法的惩罚”;尽管大部分伊斯兰国家都将其列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有的国家如巴基斯坦还在其刑法典中将荣誉谋杀列为死罪),但对于非伊斯兰背景的广大民众来说,将荣誉谋杀“去伊斯兰化”还存在一定难度。

从表面上看,荣誉谋杀与特定的宗教和部落文化密切相关;但是,从深层次来看,荣誉谋杀的恶习深深植根于人类社会的男尊女卑的男权与父权文化的结构化土壤中,其深刻的目的在于控制女性,防范她们的独立。因此,彻底根除这一现代社会最恶劣的历史残留或陋习,有赖于世界文明的整体推进和现代社会妇女地位的普遍提高。在这个意义上,防范和禁止荣誉谋杀这一疯狂而又残忍的犯罪行为,是每一个文明或文化都不能推卸的责任。

【来源】《中国民族报》2014年8月1日第07版

【作者】周少青,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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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小伙伴在吐槽
  1. 怎么说和实际有没有落实是两码事,就好比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样
    匿名2021-12-08 12: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