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中缅边境划界后武装冲突对我国安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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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中缅边界划界及跨境民族的问题

缅甸联邦和中国云南省接壤,两国边界线云南段曾经有 2700 多千米长(现实中缅边境线北起西藏,南止云南西双版纳州,全长约 2186 千米,其中云南段 1997 千米,西藏段 189 千米) 。 建国初期,中缅边界大部分已经划定,只有三段边界未决,这三段有争议的边界是英国在缅殖民期入侵西南边疆时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

(一)中缅三段争议边界的划定

第一段争议边界是阿佤山区的一段,即所谓 ” 1941 年线 ” ① 问题 。 英国划定 ” 1941 年线 ” 作为边界,国民政府未提出异议 。 1941 年,英国与国民政府在佧佤山区划定了一条对英方有利的边界,这就是 “1941 年线 “。 该线将班洪部落的一部分和班老部落的全部划入英属缅甸 。 但是,国民政府始终未与英国进行实地勘界竖桩 。 缅甸独立后,全盘接收了英国殖民时代的权益 。 这条线仅划在地图上,缅甸并没有实际控制 。 1951 年,国民党军李弥残部长期盘踞缅甸掸邦,人民解放军追击到此,当时这里没有缅甸军队,中国军队当时也没有承认 1941 年线 。

第二段未定边界是在南畹河和瑞丽江汇合处的勐卯三角地区,面积约 250 平方公里 。 英国以 ” 永租 ” 名誉获得管辖权,这一地区的边界问题又称 ” 南坎问题 ” ① 。 这个地区是中国的领土, 1894 年清政府与英国谈判时,英国也承认这一点 。 1948 年缅甸独立后继承 ” 永租 ” 关系取得实际控制权 。 当时的国民政府忙于国内战争,无暇提出废止永租关系和收回领土的要求,但是拒绝接受缅甸政府的租金 。 因此缅甸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已经取得了这一地区的实际管辖权 。

在 1894 年中英两国签订 《 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附款 》 以前,英国借口勘察两国边界,不经中国的同意,擅自通过这个地区修建了由八莫到南坎的公路 。 1897 年,中英两国再一次签订有关中缅边界条约的时候,英国又以 ” 永租 ” 的名义取得了对中国这块领土的管辖权 。

第三段未定边界是尖高山以北的一段,英国曾承认片马 、 岗房 、 古浪三地属于中国 。 长期以来这段边界大部分区域是当时中缅两国政府没有能力管辖的 。 1891 年清政府直隶候补道姚文栋称这一段 ” 即未属华,亦不属缅 ” ② 。 在 1894 年的中英 《 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 》 中载明,这条边界需要两国最后进行勘察测量再进行划分 。 可见,在当时的条约中也没有划定 。 因此,尖高山以北的大片地区从清末以来就一直是中缅两国之间的未定界 。

1926 年,英国侵入位于恩梅开江和迈立开江之间的江心坡地区遭到当地人民反抗,史称 ” 片马事件 ” ③ 。” 片马事件 ” 事件发生后,英国被迫撤军 。 1911 年 4 月 10 日,英国向中国政府发出照会,承认片马以及岗房 、 古浪三地属于中国 。 在此之后,英国军队再次入侵这一地区,并 长期占领,实施管辖 。 1948 年 1 月 4 日,缅甸独立后,英国退兵,缅甸宪法把尖高山以北中缅未定界地区划入缅甸克钦邦 。

(二)建国初期中缅边界谈判始末

在建国初期,中缅边界的谈判过程和中缅边界问题的解决,被誉为 ” 新中国处理边界领土争端的典范 “。 当时中央领导层并不急于解决中缅边界问题,而是希望维持现状,待到适当时机再解决,与此相反的缅甸政府则迫切希望解决边界问题 。 因为 1952 年人民解放军为追击败退到缅甸的国民党残军已经越过 ” 1941 年线 ” ,并在当地驻扎下来,缅甸担心中国借狙击国民党军队入侵缅甸 。 所以,缅军也在南北两段未定边界向前推进,抢占了有争议的地区 。 开始时,双方都保持沉默,直到 1955 年两军在黄果园擦枪走火, ” 黄果园事件 ” ④ 让双方明白解决边界问题已迫在眉睫 。 因此,从 1956 年初起,中缅开始谈判边界问题 。

缅甸要求中国承认 ” 1941 线 ” 并从 ” 1941 年线 ” 撤军作为谈判基础,开始云南省委不接受 。 中方在 ” 1941 年线 ” 驻军让缅甸深感压力,因此 ” 1941 线 ” 双方驻军的问题成为边界谈判重要议题 。 1956 年 6 月 7 日,缅外交部白灵顿对中国驻缅甸姚仲明大使提出 ” 1941 年线 ” 问题的看法:认为 ” 1941 年线 ” 是缅甸自英国继承的边界条约,希望中国政府能够接受,而且在中缅边界谈判进行之前,虽然了解到中国对这条线存在看法,但在对以往条约进行审查之前,希望中国军队不要越过 ” 1941 年线 “。 如果中国方面希望修改该条边界线,缅甸政府愿意以和平友好的原则加以考虑 。

1956 年 8 月 16 日,姚仲民大使跟白灵顿沟通时,认为中缅双方的国际政治地位已然不同,中国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而缅甸则摆脱殖民统治,成为新生的民族国家,若继承英国殖民时代的 ” 1941 线 ” 是不符合中缅目前的国情 。 姚大使向外交部提出建议,称中国方面暂不撤军,并且指出缅甸继承英国与国民党签下的 ” 1941 年线 ” 并不合理,一是不符合两国的国际地位,同时也不符合两国平等友好的交往原则 。 时任云南省委领导也赞同姚的观点,认为从 ” 1941 年线 ” 以西撤出等于承认了这条线,于谈判不利,并将此观点呈报国务院 。

中方让步承认 ” 1941 线 ” 并撤军,也要求三段未定边界应作为一个整体一揽子解决 。 中缅在 ” 1941 年线 ” 问题僵持不下,缅甸方面多次要求中国撤出该线以西,认为这是双方边界谈判的基础 。 1956 年 8 月 25 日,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再度向周恩来提出希望中国撤出 。 1956 年 8 月 27 日,周恩来召集会议研究对策 。 认为 ” 1941 年线 ” 是两国边界谈判最大分歧,也是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关键 。 根据国际法,假如一国政权发生更迭,政治条约等其他性质的条约可以不承认或者进行修改,但是划分边界的相关条约应给予承认 。” 1941 年线 ” 虽然因为太平洋战争爆发没有打下界桩,但当时中英政府以换文方式划定边界,按照一般国际惯例英国尊重约文,由此,中国政府没有否认 ” 1941 年线 ” 的法理根据 。 最终,会议原则上接受 ” 1941 年线 “。

1956 年 10 月 22 日 ~11 月 8 日,中缅双方在北京进行会谈,缅甸建议中方接受缅甸独立时边界的实际情况,中国答复: ” 1 、 北段边界传统习惯线包括麦克马洪线可以接受; 2 、 1941 年线有效, 3 、 废除三角地租约, 4 、 中国收回片马 、 岗房 、 古浪三个地方 。 但是,中国同时也要求三段未定边界应作为一个整体一揽子解决 。 最后双方发表联合公报,到 1956 年底,中国完成 撤军,缅也从片马 、 岗房 、 古浪撤军, ” 但缅甸政府工作人员可以进入这一地区 “。 1956 年 1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上述建议 。 缅总理吴努在仰光记者会上表示: ” 周恩来建议鉴于中缅的友好关系,边界问题不应该依靠历史,而在现实基础上全面解决 。”” 周恩来已经接受了 1914 年麦克马洪线和佤邦境内的 1941 年线 。”

谈判结果中国承认 ” 1941 年线 ” 没收回勐卯三角地区,收回片马 、 古浪 、 岗房 。 1960 年,中缅双方签订了边界条约,解决了中缅边界问题 。 最终,中国承认 ” 1941 年线 ” 并撤军,只收回了南段班洪 、 班老辖区内 ” 1941 年线 ” 分割出来以东的一块地区,大约为 189 平方公里 。 中国没有收回租借给缅甸面积为 220 平方公里的勐卯三角地区;尖高山以北的一段未定边界,只收回原本属于中国的片马 、 岗房 、 古浪等约为 153 平方公里的地区 。 总之,中国收回约 342 平方公里,失去 220 平方公里,只收回约 122 平方公里左右 。 对于此次边界谈判,中方吃亏很大 。

国内有意见反对 ” 让步 ” ,中央解释为何要 ” 让步 “。 对于此次让步,中国驻缅使馆 、 云南 、 军方和中缅边界地区开始时都有意见 。 例如,在佤邦未定界地区,当地少数民族上层在得知他们统治的大部分地区划给缅甸的情况下,就要求脱离中缅自行独立,人民解放军派出的边疆民族工作队干部 、 战士在该地区进行了几年的工作,与当地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加之宣传 ” 佤山是中国领土 “、” 佤山不可分割 “、” 不能以领土换和平 ” 等等,一旦把 ” 1941 年线 ” 以西划给缅甸,感到思想转不过弯来,更不好对群众做工作 。

当然中央也明白吃了亏 。 1956 年 12 月,中方在云南德宏州首府芒市举行 ” 中缅边民联欢大会 ” ① ,缓和两国紧张关系,同时也争取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对边界问题的理解和支持 。 1957年 3 月,周恩来先后在全国政协会议上 、 在昆明召集的云南省各界和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上做了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主要针对认为中央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方针 ” 吃亏太大 ” 的问题,从解决该问题的目的 、 国际意义方面,进行了说服工作, ” 进一步统一了全国各方面在中缅边界问题上的看法 。” 中央指示云南省委在开展未定界地区的工作时, ” 不要强调国民党政府签订 1941 年协定是卖国行为,也不要称 1941 年协定是卖国协定 。 否则,不仅不能解释清楚,反而使群众思想更加混乱 “。 对 ” 1941 年线两侧的头人和民众要进行说服和劝导 。”

当时,中共奉行和平外交政策,在冷战时代一大主因是出于反制美国的封锁意图,尽可能保持和平环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 正如 1957 年 7 月周恩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称: ” 我们的国家自从开国以来在国际事务中一贯奉行的政策,就是争取世界局势的和缓,争取同世界各国 、 特别是同我们的邻国和平共处 。 这个政策有利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也符合于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 。 我国政府在处理中缅边界问题时所根据的,也正是这个基本的和平外交政策 。”

由于两国政府的政治远见,中缅双方对这一问题共同采取了正确的态度,力求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最终使中缅边界问题得以最终解决 。 然而,这些理由并不令人满意:

首先,就中缅两国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来说,中缅两国获得独立后开始成为平等 、 友好的邻邦,但在边界问题上,两国仍从各自前政府那里继承了完全不同的 、 相互冲突的观点 。 缅甸独立后,把英国政府凭借强权获得的中缅边界领土视为其合法遗产,要求继续拥有 。 而中国政府则把这些看做是帝国主义侵略的遗产,要求签订新约,做出修正 。 因为在国际舞台上的相互交往中,起作用的是国家和民族利益,而边界问题涉及的正是有关国家领土主权的最敏感问题,是一个国家的核心利益,解决起来更加困难 。

其次,就双方解决边界问题的正确态度来说,不可否认,中缅双方以友好协商 、 互谅互让 、 公平合理的态度解决边界争端是谈判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但所谓互谅互让 、 公平合理,毕竟都是些抽象的概念!原则在缅甸政府看来,继承英国在中缅未定界地区的理由是合理的;而对中国来说,这些土地是英国通过武力割占的,缅甸继续占领是不合理的 。 要把这些抽象的原则真正落实到边界问题的解决中,并非一件易事 。 历来我国处理边界问题惯常做法是,不计较 ” 一城一池 ” 的得失,从整体上谋求边界问题的解决,以获取和平的周边环境 。 正如 1960 年周恩来与吴努会谈时表示: ” 关于边界问题,通过多年努力,双方的观点一天天接近了,现在剩下的只是面积大小的问题,已经不重要了 。” 中缅边界问题解决的确暂时把中缅关系推向了顶峰,但蜜月期很短,亲密状态很快就被 1962 年奈温军人政变所打断 。 奈温上台后推行的各项政策,令中缅关系波折迭现 。 再者,中缅之间的 ” 友好 ” 关系,经济利益因素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边界问题的解决究竟有多大的功劳,有待重新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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