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前驻越大使李家忠 :回顾中越边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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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30日上午,两国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王毅和武宽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了陆地边界条约草签仪式。由于条约附图有100多幅,两位团长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每幅附图上签字,而且条约和附图双方各有一套,两位团长都要签字,故仪式进行了将近一个小时。

当天下午,中越陆地边界条约正式签字仪式在河内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条约由中国外长唐家璇和越南副总理兼外长阮孟琴签署。双方都有众多官员出席签字仪式。中方有中国政府谈判代表团团长王毅、总参作战部部长吕登明、外交部大使张愉、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办主任黄永强、云南省外办主任彭仁东等,我当时作为中国驻越南大使也参加了签字仪式。越方有政府总理潘文凯、越共中央办公厅主任陈庭欢、主席府办公厅主任阮景营、越共中央对外部部长阮文山、国会办公厅主任武卯、政府办公厅主任段孟蛟。当天晚上,中国驻越大使馆举行招待会,同中国接壤的越南广宁省、谅山省、高平省、河江省、老街省、莱州省的省委书记、省长都到场,逐个和我干杯,祝贺谈判成功。12月31日,越共总书记黎可漂会见了唐家璇外长一行,对两国陆地边界条约的签署表示热烈祝贺,我也在座。至此,为时22年的两国陆地边界谈判胜利结束。2000年7月6日,两国在北京互换了条约批准书,《陆地边界条约》正式生效。

依据边界条约,双方成立了勘界立碑联合委员会,下设12个勘界立碑小组。双方一致同意在边界全线竖立界碑1533块,并确定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勘界立碑工作,然后签署分界立碑议定书和边界规则协定。2001年12月27日,中国和越南陆地边界第一块新界碑揭幕仪式分别在中国广西防城港市的东兴口岸和越南芒街口岸举行。这标志着中越《陆地边界条约》的正式实施和陆地边界实地勘界立碑工作的正式启动。2004年10月温家宝总理访越期间中越双方发表的《联合公报》表示:“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快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过程,指导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倍努力,增进互信,真诚合作,力争如期完成堪界立碑工作,早日把陆地边界变成中越两国之间和平、友好与合作的边界。”

20世纪90年代中越关系正常化以后,划分北部湾的谈判也进入实质性阶段。这时,越方明确表示不再坚持以东经108°03'13″线划分北部湾的主张,同意和中方一道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划分北部湾方案。从1992年起,经过7轮政府级谈判、3次政府代表团团长会晤、18轮联合工作组会谈,双方最终同意按照两国在北部湾总体政治地理形势大体平衡的观点,根据国际法公认的公平原则,充分考虑北部湾有关情况,并参照国际实践,达成公平的划界结果,双方所得的海域面积大体相当。按照划界结果,两国在北部湾的海上边界线系由21个坐标点连接而成,北起中越界河北仑河入海口,南至北部湾南口,全长约500公里。2000年12月25日,中国外长唐家璇和越南外长阮怡年在北京签署了《中越两国关于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

鉴于划分北部湾问题同北部湾沿海数十万中国渔民的生计密切相关,所以中国谈判代表在谈判中始终认为,北部湾划界的同时,必须妥善解决渔业的安排问题,划界协定必须与渔业协定同时签署、同时生效。越方主管部门对此也给予了充分理解。经过多年的谈判和努力,2000年12月25日双方在签订北部湾划界协定的同时,也签订了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之后又经过3年谈判,2004年4月29日,中越双方在北京签署了渔业合作协议的补充议定书,最终妥善解决了北部湾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开发问题。根据渔业协定,划定了面积达3万多平方公里的跨界共同渔区,两国渔船都可以进入,时限为15年。此外在共同渔区以北又划出为期4年的跨界过渡性安排水域,允许两国渔船进入作业。作出上述安排,为中国渔业产业的调整、渔民的转产转业争取了较宽裕的时间。北部湾渔业资源虽然丰富,但多年来的大量捕捞已对资源再生产生影响。渔业协定的签署,有助于北部湾内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符合中国长远的渔业利益。

2004年6月30日,中越边界谈判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和越南政府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勇在河内交换了两个协定的议定书,两个协定于当日同时生效。

北部湾划界谈判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历经1974年、1977—1978年和1992—2002年三个阶段,共达27年,终于获得妥善解决。北部湾划界确定了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是中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也是中越双方适应新的海洋法秩序、公平解决海洋划界的成功实践,意义重大,同时也为中国今后与其他邻国划分海上边界线积累了经验。

关于南海岛屿问题的争议,中方多次重申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同时表示,对于中国和越南以及其他国家在南海岛屿问题上的争议,中方愿意通过和平谈判解决问题。1991年11月中越领导人发表的联合公报中表示:双方同意“继续就海上的问题进行谈判,以便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方法。在解决问题前,双方均不采取使争端复杂化或扩大化的行动……”这期间,双方同意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积极探讨在海上诸如海洋环保、气象水文、减灾防灾等领域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和措施。双方于1995年成立了海上问题专家小组,就南沙群岛争议问题进行磋商,迄今已进行了9轮。

2000年11月4日,中国和东盟十国在金边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中明确规定:“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主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包括不在现在无人居住的岛、礁、滩、沙或其他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它们的分歧。”中国作为签字的一方,将严格信守作出的承诺,越南作为东盟十国当中的一员,自然也责无旁贷。我希望并相信,随着中越关系的不断发展、相互信赖进一步增强,终能在南海岛屿问题上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

1995年我出任驻越大使后,陆路边界谈判和北部湾划界谈判更是紧锣密鼓地进行。由于边界领土问题直接涉及国家领土主权,十分敏感,谈判桌上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争论,可能是为了给大使一个回旋余地,国内不让大使参加面对面的谈判。越方的做法也和我们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大使或大使馆的任务就很清闲。这期间我和大使馆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当谈判进入关键时刻,或面临重大障碍,国内指示我把中央的意见转达给越共总书记。这时,我就约见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社长陈庭严,因为他同时是越共总书记助理,专门为总书记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我在电话里告诉他,只有我一个人前往,对方便会意识到有重要事情,自然也只有他一个人出面接待。待把会议室的门关好,我便逐字逐句地把我方的意见念给他听,他也逐字逐句地记录。然后他再把记录的内容给我读一遍,我确认准确无误后,他才放心。我记得这样的事情共有三次。

第二,双方每轮在河内谈判结束、中方人员回国后,我都请越南政府边界委员会主任陈共轴在越南“甲天下”餐厅吃工作午餐。事先我也告诉他只有我一人前往,当然他也是只身一人应邀。名为吃饭,实际上是请他谈一谈对上一轮谈判的评论和看法,以及对下一轮谈判有何建议。为了使对方打消顾虑,我强调彼此只发表个人意见,不代表任何领导;同时我在现场不带笔记本,也不做任何记录,有意表现出很轻松的样子。这样他便可以放开一些,谈得随便一点。对于上一轮双方未能谈拢的问题,我请他谈谈个人的考虑;我也试探性地提出个人的设想,听听他的反应。这些话虽然只是个人意见,但对方毕竟是相当级别的当事人,对国内进行研究仍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一次,越南外交部中国司一位副司长到新西兰进修英语,我以为他送行为由头,请他吃工作午餐。我请他谈谈个人对两国解决陆地边界问题的看法。他说,双方对争议地区的面积“大体对半分”。后来的谈判结果,证实了他所谈的意见是准确的。

第三,大使馆在谈判过程中也有大量工作要做。每年越方工作组多次到北京,国内工作组多次到河内,大使馆都要由政务参赞迎接和送行。在河内谈判期间,工作组虽然住在宾馆,但讨论问题和向国内写报告都在大使馆进行,几乎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才能结束。向国内的报告,按照规定要由大使审批,因此不管报告写到深夜几点,我都要坚持到审批完才去休息,有时甚至是通宵达旦。工作组讨论时,我和大使馆有关同志也参加讨论,并发表意见。对谈判中的重大问题,大使馆根据情况和需要,还会专门向国内提出建议。每轮谈判结束后,越南媒体都要进行报道,大使馆还要把越方的报道内容报告国内参考。可以说,大使馆对谈判起到了桥梁、联络和参谋的作用。

作者:李家忠 来源:《红色往事:党史人物忆党史》欧阳淞 曲青山主编,济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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